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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10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7月27日至31日报名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现就2009年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采取网络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委托合肥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进行。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09年芜湖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网上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8月3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在8月4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8月4日16:00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每科45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减免考试费用,可于8月21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退费手续),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8月15日至8月18日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报名有关事宜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4: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人事局核准,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个别专业要求(或岗位性质)特殊的职位,如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批准,可放宽到3:1开考。取消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9:00-16:00在合肥人事考试网站上改报其他职位。
(二)笔试
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位外的其他职位笔试由市人事局组织,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位笔试委托市卫生局组织,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两科按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详见市人事局或市卫生局招聘实施方案。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等。《职业能力测试》和其他各科目考试,均不指定复习资料。
笔试成绩(或合成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政策笔试科目每门成绩增加2分)。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方案所规定的比例,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或合成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0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历证书原件)等材料。
2、属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学历证书原件等材料。其中,200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社会在职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200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相应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位外的其他职位面试工作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位的面试委托市卫生局统一组织。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执行省物价局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减免费用)。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考核环节,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根据人事部2005年6号令和芜政办[2007]70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报市人事局审批后,办理进编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12月底前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下旬公布招聘方案,8月上旬完成报名(确认),8月下旬完成笔试,9月中旬面试,10月底体检、考核并公示,11月份开始办理审批聘用,12月底前完成审批招聘工作。
五、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请登录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维达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芜湖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芜湖市卫生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查询。
咨询电话:0553-5841898(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3-3836574(芜湖市卫生局)
技术支持电话:0553-3822191(芜湖市人事考试院)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