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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市双桥区建委招聘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09-07-30)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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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双桥区建委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8月10日前报名

 

为充实工作人员,加快"宜居双桥"建设,经研究决定,双桥区建委(区宜居办)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1-2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能够胜任聘用工作任务。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人际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09年7月30日至2009年8月10日。

(二)报名地点:双桥区建委办公室(双龙西路41号)。联系人:黄东海,电话:43335494。

(三)所需资料: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简历和1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

(四)面试及聘用:经初审合格后,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

五、签订合同

根据面试结果,区建委发出拟聘用通知书,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区建委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人员身份及待遇

人员实行雇用制,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身份,不具有行政职务。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本委其他合同制人员对待(含国家规定的各种保险)。

双桥区建委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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