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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东港市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7月30日至8月4日报名
为贯彻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辽宁省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农村从教计划的通知"精神(辽教发[2009]51号),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经东港市政府同意,面向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中小学教师185人,幼儿教师7人,朝鲜族学校教师2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人。
二、招聘对象
东港户籍(限2009年6月30日前)、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师职业,符合报名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1、报考农村小学教师为2007-2009年毕业生和2007年以前原丹东师范学校五年制定向生,取得全日制师范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相应教师资格人员。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微机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2、报考农村初中教师为2007-2009年全日制师范本科毕业生,并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相应教师资格人员。所报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3、报考幼儿教师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4、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须取得全日制师范大专以上学历,特殊教育专业毕业,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5、报考朝鲜族学校教师须取得全日制师范大专以上学历,朝师毕业,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人员。
四、 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7月30日-8月4日
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
(省外师范毕业生须带就业报到证到辽宁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重新办理派遣手续)、教师资格证到东港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应届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由高校提供证明,证明必须注明教师资格证编号)。报名时交一寸免冠彩照、二寸免冠彩照各2张和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A4规格)。同时交报名费100元。
五、 考试时间及办法
考试时间:笔试、面试时间另定。
报考小学教师的专科毕业生和报考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朝鲜族学校的本、专科毕业生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在笔试分达到规定分数后,按不低于 1:2比例进入面试(若低于1:2比例将削减招聘计划)。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组编的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证用书最新版本)。报考小学、初中的本科毕业生只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说课。小学各学科为四、五年级现行教材;初中各学科为初二、初三年级现行教材;幼儿园为大、中班现行教材。报考音乐、体育及幼儿专业的考生同时考查本专业相关技能。参加笔试面试的毕业生按权重计分方法计算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总分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确定名次。
六、录用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所报学校和学科,按成绩择优录用。
七、待遇
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录用后,须同学校签订书面协议,五年内不予调整工作。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2007-2009年毕业生经省教育厅审查合格享受辽教发[2009]51号文件规定的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