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嘉荫县人事局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嘉荫县人事局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黑龙江省嘉荫县公开招录公安局公安协管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为充实我县公安队伍力量,补充警力不足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录公安局公安协管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在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基础上,确保面向社会招录的公安局公安协管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身体素质等方面达到规定的要求,更好地解决我县警力不足的问题。
二、招录的职位、范围
本次面向全县公开招录20名公安协管工作人员,事业编制,全县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以参加。
三、招考的条件
1、热爱公安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体貌端正;
2、具有本县户籍;
3、在我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村村大学生志愿者可放宽到不具有本县户籍;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
5、年龄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录程序和方法
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体检、考察、拟定试用和录用等十个环节。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发布公告
在嘉荫电视台发布公告,公布此次招录的职位和范围,报考条件、公开招录程序、报名时间、方式和相关要求。
2、报名、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公布的时间范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县户籍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填写《报考登记表》由人事局、公安局、监察局先进行资格初审,考察阶段由考核组进行资格复审。拟招录的职位与参加笔试的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由公开招考录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数比例递减招考公安局公安协管工作人员数。
3、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各占笔试成绩的50%。
4、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入围人员进行公布。
5、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发展潜力和岗位适应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在嘉荫电视台进行公告。评委由7-9人组成,由县人事局统一协调组织。
6、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一定比例综合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出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按照1:2确定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考察对象。
7、组织体检
县公开招考录用办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体检。
8、组织考察
考察由嘉荫县公开招考录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定性与定量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要量化考察结果,根据考察对象的学历、政治面貌、社会实践、身体素质进行加减分,计入综合成绩。
9、拟定试用
县公开招考录用工作领导小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试用公安局公安协管工作人员人选,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后,在嘉荫县电视台进行公示7天,无疑义后,正式试用。
10、录用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年。工资标准实行聘任制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工资、津补贴均按照有关工资政策享受岗位职级待遇。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3日至2009年7月31日。
2、笔试时间:2009年8月7日。
3、面试时间:2009年8月9日。
4、体检时间:2009年8月11日。
5、考察时间:2009年8月13日至2009年8月23日。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嘉荫县公开招录公安局公安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代军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铁夫县公安局局长
王显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
成员:刘利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立臣县政法委副书记
张波县公安局政委
刘郁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付成才县司法局局长
韩杰县人事局副局长、人才中心主任尹波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录工作的领导,研究决定招录过程各个环节具体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录工作的组织实施。
办公室主任:韩杰(兼)
办公室副主任:尹波(兼)工作人员:于海泉、张大海张春玲、寇丽丽
县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