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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编内缺员的问题,根据泉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和《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德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德政〔2009〕2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与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招聘单位、职位、要求及人数
详见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09年8月3 日起至2009年8月7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3:30-6:00)。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3552979。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及相应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并缴纳考务费80元。
4、注意事项:
(1)每位毕业生只能报考1个职位;
(2)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
(3)专业分类按《福建省2009年度春季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设置。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如果超过本指导目录以外的,但专业方向、课程设置与所需专业一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同意其报考;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德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情况特殊的,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5、资格审查: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核发准考证,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09年8月17 日- 18日到县卫生局办公室领取。
四、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笔试的形式,不进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医学基础知识(占90)+医学伦理学(占10)。医学基础知识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三门课程基础知识,所占比例分别为35、35和20。
2、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下一律不予体检和考核。
3、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与有关人员谈话、查阅其本人档案,同时了解计生及综治情况。
六、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人事网和德化人才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到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认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开招聘的程序办理,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并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对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和《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实施方案》(德委办〔2007〕89号)等文件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前,为其办理笔试加分事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笔试前向县人事局调配股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被录取到基层卫生院的人员,需在基层服务满五年后才能申请工作调动(含借调)。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局和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德化县2009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