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湖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以下简称保健中心)以及地州市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人员50名。
合同聘用制人员: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公开招聘合格,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不占用检验检疫机构正式编制的用工。
招聘的合同制人员,在湖南检验检疫系统招录正式事业编制人员时,具有报考资格。即合同制人员工作一段时间后,根据事业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公开考试和考核合格后,可择优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
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4、具备拟聘职位所需资格要求。
二、报考职位及资格
见附表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9日至2009年8月16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考生将填写的《湖南检验检疫局直属事业单位合同聘用制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于8月16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hnciqrsc@。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报考职位。
3、联系电话:0731-8562752985627527联系人:向平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通过网上审查回复后,笔试前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到湖南检验检疫局人事处A516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以上均须提供原件,交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
(四)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能作为拟聘用人选。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实行递补或空缺该职位。
(五)公告和聘用
1、根据职位要求和拟聘用人员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检验检疫局网站上公告。
2、经公告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已与其他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未出具证明者,且隐瞒已签署劳动合同事实的,报考者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填写联系电话与联系地址准确具体,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2、有关招录的其他要求我局将随时公布,请注意浏览湖南检验检疫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或与湖南检验检疫局局人事处联系。
附件: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