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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福建龙岩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简章
为解决教师紧缺问题,保证正常教学和工作运转,根据岩委办[2006]58号文件精神,经市教育局同意,决定招聘部分专任教师。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中学语文教师1人、中学数学教师1人、中学英语教师1人、中学体育教师1人、中学物理教师1人、中学音乐教师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业务素质,热爱特教事业和残疾儿童,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语文、数学、英语、体育教师岗位面向中学在编教师公开招聘,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的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初级及以上证书以及相应专业的中学教师资格证,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专业教师第一学历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语文教师普通话等级必须达二甲及以上。
(三)物理和音乐教师岗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相应专业的中学教师资格证、计算机初级及以上证书。
(四)具有以下资格可加分:考虑到对残疾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凡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资格可加3分。
三、报名时间、地点、事宜
(一)时间:2009年7月29日—8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地点:龙岩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22093721386020558613859509986联系人:
(三)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考级证书及其他荣誉、资格证书。报名时提交上述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个人简历(含特长推荐)等一式三份;
3、近期一寸同底色冠彩照4张,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80元/人。
说明:报考人数与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3:1,若未达此比例,需经市教育局同意方可开考。
四、考试时间、地点、项目、办法
考试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50分,面试成绩50分。
(一)笔试成绩(50分)
1、时间:
地点:龙岩市特殊教育学校
2、项目、办法:
①中学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占80%);
②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能力测试(占20%)。
笔试改卷每题二人以上。合格线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成绩于当天下午5:00公布,达到合格线以上者按招考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分别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成绩(50分)
1、时间、地点:
2、项目、办法
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专业教师说课(50分)
应聘者从若干课题中抽取一个课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需的材料由考试点提供,面试者不得自带。
②音乐、体育专业教师面试(50分)
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60%):应聘者从若干课题中抽取一个课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需的材料由考试点提供,面试者不得自带。
专业特长展示成绩(占面试成绩40%)。
3、面试由7名专业人员组成评委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将其余分相加后取平均分,并当场结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50%,面试50%,两者相加得出综合总成绩。
五、考核、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一)考核:重点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六、聘用与待遇
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理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招聘人员自招聘之日起可参加本学校的教师职务岗位竞聘,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需推迟两轮参加同等级教师职务竞聘。因条件有限,学校无法提供住宿。其他相关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龙岩市特殊教育学校
二00九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