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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2009年农村乡镇中小学教师招聘通知
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缓解我市农村教师紧缺和结构性矛盾,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辽宁省高校师范毕业生农村从教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09]5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辽宁省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农村从教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09]62号)文件精神,现将辽阳县、灯塔市乡镇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招计划:本次农村乡镇中小学招聘教师80名,其中辽阳县小学招聘30名;灯塔市初中招聘20名,小学招聘30名。
二、招聘对象。有以下要求:
1、本市户口
2、师范类毕业生
3、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
4、2007-2009年未就业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
5、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
4、有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文化程度、资格和工作能力;
5、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考试录用的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12日-8月14日
2、报名地点:辽阳市第七中学
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2009年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报到证等原件,需持所在院校或系推荐函(学历证明);近期同版免冠3.3CM(一寸)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表。
3、考试
(1)笔试。主要考察作为教师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要求应聘者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理论及现代教学方法、手段,分析、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2)面试。从笔试成绩中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通过"说课"的方式来考查应聘者的适应岗位要求的标准和能力。
4、录取原则
(1)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两者成绩各按50%折算,折算后笔试、面试之和为应聘者最终成绩。
(2)考生依据成绩由高及低按招聘计划依次录取。
(3)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缺额按最终成绩依次递补。
(4)被录用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依据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5天,如发现拟聘用人选有不符合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被聘资格。
五、聘用人员管理。对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进入人才市场。
六、本次招聘请第四纪工委全程参加。
七、本方案由辽阳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此次招聘过程中如有变化,请查询辽阳市教育局网站。
联系电话:0419--3667715
辽阳市教育局
二00九年八月七日
附: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