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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学院关于招聘8名实验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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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茂涛 所属单位:就业指导中心 加入时间:2009-8-11 16:24:03 点击数:9 ] | |||||||||||||||||||||||||||||||||||||||||||
安徽黄山学院关于招聘8名实验人员的公告 经学校同意,现将实验员招聘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1、2009年学院计划招聘实验人员8名,见下表。
2、以上各岗位应聘人员均应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院系所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具备承担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二、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以上岗位选聘的人员均采取编外聘用方式,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限为两至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聘期内实行岗位工资制,本科工资1200元/月,专科工资1000元/月,各项社会保险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缴纳。 三、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在黄山学院网、黄山市人事人才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2、递交求职简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3、参试人员的确定。8月24—25日,人事处及相关院系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分类筛选,分岗位确定拟参试人员并通知本人。 4、报名及资格审查。 5、笔试(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工作能力及实践动手能力,安排在 6、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面试安排在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分值合并计算,分别占60%、40%。 7、审批聘用。学校按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分高低(分岗位)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批准。对确定聘用人员,人事处负责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若确定聘用人员因故不能来院工作,在余下的拟聘用人员中按综合分高低依次递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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