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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兽医研究所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兽医研究所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领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广西唯一的一所专业性兽医研究机构,担负着广西及境外入侵主要动物传染病(含人畜共患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净化等综合性防制技术的研究以及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与指导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也是广西人才小高地建设载体单位、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培育单位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一、招聘的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新增人员岗位或工种名称-人数-学 历
学 位-专 业-其 他
管理岗位-1-普通教育
本科学士-会计-中级职称;中共党员;40岁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3-普通教育
硕士研究生-预防兽医学-研究方向:动物传染病病原与分子病毒或动物传染病学与分子免疫学;30岁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1-普通教育
硕士研究生-生物化学与
分子生物学-研究方向:分子生物学或微生物功能基因组学;30岁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1-普通教育
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基础兽医学-研究方向:兽医学或兽医药理学与毒理学;35岁以下。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面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信息之日起十五天以内(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宁市友爱北路51号,广西兽医研究所行政办公楼1楼105室。联系人:潘芹斯,联系电话:0771-3103769。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但外省考生可以先通过网上报名,但在报名结束前须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网上报名可将材料发至panqinsi@即可。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三份,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者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由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资格审查结果,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我单位报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同意,并报自治区人事厅核准,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我所提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布。
(四)、考核、体检与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5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由我所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我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通知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从候选人员排序依次递补。
(3)由广西兽医研究所在本所(所部)范围内,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我所报主管部门核准后,依据年度招聘计划,办理聘用人员的入编、工资等手续。
(5)入编手续办理完毕后,由我所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达到要求的,取消聘用,档案转至自治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应聘人员在聘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单位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