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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北安市电视台招录播音主持人实施方案
为完善北安市电视台播音主持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办台质量,服务社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电视播音主持人2名(男、女各1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招录方案:
一、招录范围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录面向社会,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招录条件为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一学历本科以上的统招毕业生,播音与主持专业,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含25周岁),仪表端庄,身体健康,自愿为北安市的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做贡献的有为青年。
二、录用名额
男、女各1名。
三、相关待遇
凡被招录的人员其人事与工资关系落到北安市电视台,标准按事业单位中同类人员标准确定。
四、招录程序
(一)通过电视、报纸、北安市人事编制网站等传媒手段发布招录信息
(二)招录办公室对于前来应聘的人员进行报名登记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录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对入选的人员进行测评,经审核符合用人条件的,报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办理人事关系。
五、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到北安市人事局流动调配股报名。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8月18日至2009年9月18日
报名地点:北安市人事局流动调配股
七、考试内容及录用办法
(一)考试内容:
1、面试。主要内容是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仪容仪表和个人气质等方面。
2、试镜。上镜形象和普通话标准程度。
3、试播。在应试者综合素质达到所需岗位招聘要求的前提下,按面试、试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男、女各取3名进行试播,试播期为两周。
4、试播期考试。主要考核其播音效果。由招录领导小组在试播期间组织人员对试播者进行播音效果评定。播音效果评定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第一,领导评定,评定分占30%;第二,相关专业人士评定,评定分占30%;第三,群众评定,评定分占40%。评定方式:均采取制发表格,量化打分办法进行。
(二)录用办法:
试播期满后,根据试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男、女各取一名。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试播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特成立北安市招录播音主持人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世华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黄世伟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
张志国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波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代鸣市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王瑛副市长
成员:郭志峰市人事局局长
生建会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侦市财政局局长
高富贵市发展计划局局长
庞海涛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周贺位编委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郭志峰市人事局局长
副主任:付瑞民市人事局副局长
成员:张玉霞市人才中心主任
韩辉市人事局流动调配股股长
招录办公室设在人事局流动调配股,负责招录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好本次的招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