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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8月31日至9月2日报名
湖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经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为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其宗旨是:遵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团结、动员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服务。因基金会发展需要,根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事厅指导和省残联党组领导下,由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所需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项目官员1名;
2.法律事务官员1名。
(二)岗位具体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项目官员专业要求为金融类专业;法律事务官员专业要求为法学类专业;
3.有较强文字综合处理能力、较好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有一定的工作经历(从事过公益慈善工作者优先)。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人事编制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31日至9月2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湖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地址:长沙市火星镇纬二路89号(省残联办公楼一楼),电话:0731-84619563,
3.报名时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一寸同底近期免冠彩色相片4张。
4.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湖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三)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方式进行。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认知能力和专业素质水平。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素质、业务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及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将按报考同一岗职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公示1周。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省直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和各项津贴补贴。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