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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湖南省桃源县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适应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名额共100名,招聘岗位和名额具体情况如下。
1、临床医疗类专业共36名。其中,
妇产10名,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妇幼妇产或临床医疗(限女性);
医疗24名,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临床医疗;
五官口腔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五官、口腔或临床医疗;
2、中医类专业13名。其中,
中西结合4名,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中西结合;
中医9名,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中医(含内科、外科、针灸、骨伤);
3、影像类专业4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影像或临床医疗;
4、麻醉类专业3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麻醉或临床医疗;
5、检验类专业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临床医学或检验;
6、西药剂类专业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西药剂;
7、护理类专业共40名(大专19名,中专21名),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护理或助产。
二、招考范围、对象:
1、凡已获得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且符合所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的大中专毕业生均可报名;
2、凡医卫类岗位应聘者应已通过或有资格参加助理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考试;
3、凡应聘者应具有所聘岗位具备的各项条件,年龄必须在35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2009年1月1日);
4、凡本县有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爱岗敬业、业务能力较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应聘岗位所具备的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预报名。
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桃源人事人才网站上报名,同时只能报一个岗位。
凡已(将)在网上预报名的应聘者务必在网上预报名结束之前,根据本《简章》的规定,重新修改或填报且核对好自己网上预报名的信息,尤其自己报考的岗位,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应聘者凡在网上填写上传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尤其所填写的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必须与毕业证和档案材料完全一致),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须是本人近期免冠的正面照片,并认真核对所有相关信息无误后方可;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然后等待网上预审资格。
2、网上预审资格。
由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网上填报上传的信息确定应聘者参考资格。
凡网上已(将)报名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网上预审资格时间内及时在网上查找本人资格预审查情况;资格预审查未通过者请根据其资格预审查意见完善报名信息,无法完善的取消报名资格。
3、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150元,缴费后中途一律不得退款;
凡网上资格预审查通过后的应聘者,请先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找到自己的缴费编号,再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网上缴费,未缴费者视同放弃报名;
网上缴费方法请查阅《桃源县人事局网上缴费方法》。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凡已缴费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网上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参考;否则,后果自负。
5、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报名者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派遣证或就业协议书、执业证等相关原件或学生档案。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执业证加分、现场确认、专业技能操作考核、面试、填报岗位志愿、体检、考核、录聘的方法进行。
1、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本专业业务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含职业道德常识)。笔试的开考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确定相应的岗位数,笔试的人数以现场确认后的人数为准。
2、执业证加分。先根据应聘者在网上预报名时填报的执业证情况进行加分,在现场确认时进行核实资格证。凡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者在综合成绩中加3分;凡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在综合成绩中加5分。
3、现场确认。入围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对象携带规定的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如未按通知时限地点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入围人员证书原件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资格:
(1)有作假行为者;
(2)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资料情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者;
(3)不符合招聘条件者。
4、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占综合成绩的30%)。护理类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对象以笔试折合成绩与执业证加分的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合分相同的均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同时护理大专入围人数必须大于或等于大专护理岗位招聘人数的1.5倍;其它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对象以笔试折合成绩与执业证加分的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合分相同的均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采取由应聘者进行现场专业技能操作,专家评委现场评分、当场亮分的方法进行。专业技能操作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实践操作能力。
5、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参加专业技能操作考核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气质仪表、语言表达、思辩能力、社会知识、择业认识,回答问题应不涉及本人身份(如姓名、家庭背景)的基本情况(主要能力与特长、择业要求,就业打算等)。
6、填报岗位志愿。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并公布入围名单,入围的应聘者最多可以填报三个岗位志愿,并填写是否服从调配;高学历的入围者可以填报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低学历的入围者不可以填报高学历要求的岗位(注:临床医疗类,其中妇产只能填报1101至1110志愿岗位,医疗只能填报1201至1222志愿岗位,五官口腔只能填报1301至1302志愿岗位;中医类,其中中西结合只能填报2101至2103志愿岗位,中医只能填报2201至2207志愿岗位;影像类只能填报3001至3003志愿岗位;麻醉类只能填报4001至4003志愿岗位;检验类只能填报5001至5002志愿岗位;西药剂类只能填报6001至6002志愿岗位;护理类只能填报7001至7029志愿岗位)。
然后由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个人填报的一、二、三个岗位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聘;如果岗位出现空缺,从服从调配入围人员的一、二、三岗位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聘;如果再出现空缺,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等额确定。各岗位志愿详见《桃源县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志愿表》。
7、体检。根据报考者填报的岗位志愿按录聘计划数依次以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公示7日起实施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允许依次递补二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优先排名。再有相同者,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优先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报考护理专业人员青霉素和先锋霉素皮试须呈阴性。
8、考核。考核人数按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天起实施考核,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①近三年来(2006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受到公安政法部门行政处罚以上处理的人员;
②近三年(2006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来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③已作结论有经济问题和反映有经济问题暂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有***功劣迹和参与地下六合彩活动且受到过公安、政法部门处理的人员。
9.录聘。通过上述程序,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人发〔2000〕31号文件《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自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7天起实施录聘,合格人员由县卫生局和县人事局按有关程序办理录聘手续,被录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由县人事局鉴聘,并实行人事档案代理。签订聘用协议后,试用12个月,在试用期内,如不能履行所招聘岗位的工作或身体出现与体检标准不符的情况,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试用期内,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时间地点安排
1、网络预报名时间:2009年7月16日至8月20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8月21日至8月28日。
网上缴费时间:2009年8月21日至8月31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2009年9月1日至9月2日。
2、现场确认时间:见《准考证》。
现场确认地点:桃源县政务中心二楼人事局窗口。
3、理论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6、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相关事宜
1、成立招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县人大内司委、县委宣传部、县人事局、县编办、县卫生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2、联系电话:0736-6639332,6623224(县卫生局人事股)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0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