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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水文局所属企业2009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黄委水文局所属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共计4个,详见《黄委水文局所属企业2009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表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2、热爱治黄水文事业,爱岗敬业,品行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文化水平、管理知识或专业技术知识;
5、报到证有效期内未正式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并未与任何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
三、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09年9月3日至9月10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填写《黄委水文局所属企业2009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表2),同时发送至以下电子信箱: zhaosu@ limingzhe@,并传真至0371-66023245进行确认。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条件、岗位要求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2009年9月11日在黄河网人才公开招聘专栏、黄河水文网(下同)上公布。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照河南省财政、物价部门有关收费标准,须在2009年9月14日前通过邮寄汇款交纳100元的报名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可免交考务费。收款人:黄委水文局人事劳动教育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城北路东12号,邮政编码:450004。未按时交纳考务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以邮戳时间为准)。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重点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各占50%。
笔试时间为2009年9月16日上午9:00~11:30,请应试人员于2009年9月15日下午17:00~17:30到黄委水文局人事劳动教育处干部科领取准考证(北办公楼301室)。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人员不足5人的全部进入面试,第5名有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2009年9月17日上午在网上公告。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岗位适应性、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和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等。面试顺序抽签决定,每个岗位所有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统一公布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面试于2009年9月17日下午15:30开始进行。
笔试、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对于只有1人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较差,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六、体检与考核
每个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核人员。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2009年9月18日上午在网上公告。体检须于2009年9月25前完成,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素养及综合能力等。经过考核,应聘人员均不合格或均达不到岗位要求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后,由黄委水文局人事劳动教育处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被聘用人员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要求的证件到黄委水文局人事劳动教育处报到,开具《毕业生报到通知单》。证件不全、与岗位要求不符者,不予报到。
被聘用人员持《毕业生报到通知单》到岗位所在企业报到,岗位所在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保险事务。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从事该企业人事、财务等岗位工作,也不得被聘用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严格招聘纪律,对于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必须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注意事项
(一)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只能报考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一个。
(二)报名登记表中与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对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真实性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应聘人员参加招聘期间所有费用自理。
十、其它
本方案由黄委水文局人事劳动教育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1-66023245(王先生、赵先生)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城北路东12号,邮政编码:450004
黄委水文局人事劳动教育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