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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2009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了解决怀柔区教育系统幼儿园师资不足问题,经区编委领导批准,教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备幼儿园教师基本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敬业精神。
2。幼儿教育专业需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音乐、舞蹈专业、师范院校与教育相关的专业需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毕业生报到通知书(派遣证)。
4。身心健康。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本区城镇户口。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地点:区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报名时间:2009年8月28日至29日(上午8点-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5点30分)。
报名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一寸免冠照片4张。
联系电话:69623205
三、面试
面试由教委组织,区纪检会(监察局)、区人事局全程参与和监督。教委组建评委,对应聘者严格面试,逐一打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相同分
数,幼儿教育专业者优先、专业素质分数高者优先。2。体检按照幼儿园教师相关的身体要求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的空额,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
对体检合格者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区教委
根据区人事局的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并原则上分配到乡镇幼儿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