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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南沙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为提高我区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充实我区卫生专业技术队伍,特向全国公开招聘68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专业和人数
详见《2009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6.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报考资格
1.具有广州市居民户口的人员(不含增城市、从化市):
(1)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
(2)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
(1)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
(2)具有国外硕士学位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之一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3.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09年12月31日。
4.本公告中所指学历、学位,如无注明,均指国民教育系列。
5.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200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除外)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三、招聘工作步骤
以"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应聘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应聘者登录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 )、中国广州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09年9月4日中午12:00至2009年9月19日下午17:00。应聘者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在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0日中午12:00。
应聘者在报名时请认真对照应聘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如在面试前资格验证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考试
考试包括三个环节: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每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并按成绩排序先后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1)打印准考证。2009年9月23日中午12:00至2009年9月25日中午12:0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两部分:公共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4)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5)笔试成绩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公布。
(6)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具有国家"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免笔试人员所学的专业和职称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具体安排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核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由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和报名表。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除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其配偶的学历、户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应证件及材料。
200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广州生源的毕业生(不含增城市、从化市)还要提供户口簿。
2008年暂缓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广州生源的毕业生(不含增城市、从化市)还要提供户口簿。
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面试
每一岗位按1:3的比例取成绩最优的3人和免笔试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面试初定在资格审查后两周内进行,具体安排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4.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测试期为一周时间。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两者合计为总成绩,总成绩达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毕业学校或原工作单位提供意见或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的高低递补。
(四)录用和公示
拟录用名单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负责配偶调动和工作安排)。
拟聘人选属应届毕业生的,按照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属在职人员和流动人才的,由区人事局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不再续聘。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南沙区卫生局咨询电话:84987360
附件:
2009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