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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要求,根据2009年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编制情况和年度用人计划,经焦作市编办、焦作市人事局批准,决定为我县规划局等14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通过考试考核,为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一批工作人员。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户籍不限。报考人员要符合各报考职位的专业、年龄和学历要求。年龄计算基准日为2009年8月31日
4、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考人员登记表上写明在职经历,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教师报考还需由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5、身体健康;
6、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全县共计划为14个事业单位招聘67名工作人员,其中全供事业单位12个,招聘52名,自支事业单位2个,招聘15名(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职位报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均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本次招聘程序按招聘单位工作性质分为两类。其中:
县规划局、县知识产权局、县信访接待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防汛抗旱办、县路灯站、乡镇国土资源所、人民医院、中医院、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和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等11个单位为一类,按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等)、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行为举止及逻辑思维能力等)、体检、考核程序进行。
教育系统(一中、职专教师和农村小学教师)为一类,按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法、计算机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说课试讲(说课主要测试应试者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应试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体检、考核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7日至9月13日
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3、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有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及数码照相费)。在职人员同时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本人填写《博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职位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时,递减该职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职位不再招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在岗服务期限证明),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报名时同时提交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结束不再受理。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应于2009年9月21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上通知时间为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答辩和现场演练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有人体检不合格,按职位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报考教师者,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报考其他单位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另行收取)。
(四)考核
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序,1:1进入考核。考核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人不合格,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由县人事局下发聘用文件(其中聘用到农村小学、乡镇国土资源所和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人员由县人事局和主管部门进行二级分配聘用到具体用人单位)。
考试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鉴证,实行人事代理,办理入编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原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正式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
五、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的资格。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的重要环节将在博爱县政府网站公布。
附件:《博爱县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excel格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