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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市体育学校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

(全职,发布于2009-09-03)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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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体育局关于市体育学校(省摔柔人才基地)公开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因市体育学校(省摔柔人才基地)目前教练员紧缺,为了迎战省"十一运会"和备战省"十二运会",现急需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娄人发〔2009〕55号和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市体校拟招聘2名体育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招聘教练员2名(其中射击教练员1名,柔道教练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年龄在26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体育专业毕业或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专业)且在省级以上体育比赛取得前三名成绩者。

5、具有报考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一报一台三网"(娄底日报、娄底电视台、娄底政府网、娄底党建网、娄底人事信息网)公布招聘信息,公布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裁止报名日期止不少于15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及拟聘人员公示均统一在娄底人事信息网上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09年9月12日-9月15日

2、报名地点:

娄底市体育学校办公室(市体育馆西三楼)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本人持其有效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2张1吋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等现场报名。市体校负责报考人员资格的初审,市体育局负责终审。

(三)笔试

1、笔试的科目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二科,每科满分100分(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本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成绩按公共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折算后的公共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和笔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由市体育局组织实施,市纪委、市人事局全程参与指导、监督和管理。考虑到教练岗位的特殊性,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一职位报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5。

2、笔试时间:

2009年9月20日

3、报名费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四)面试

面试人选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市人事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其中按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录取。面试评委为7人,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参加评委人数为2人。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选按考生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折算后的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由市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医院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标准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递补不得超过2次。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由市体育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递补不得超过2次。

(七)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市体育局和体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审批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报市人事局审批。由体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同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实施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长:龚卫民

副组长:熊松柏孙金中曾晓燕

成员:梁征强刘社军李全跃

办公室主任:向平高

副主任:颜红元

成员:伍晖贺力强何凌红

五、要求

(一)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要加强保密观念,建立健全招聘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公平公正。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要加大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按所需岗位要求、规定资格条件以及规定程序进行招聘的,对相关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准参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考,对已签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三)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领导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未明确的事宜以娄人发〔2009〕55号文件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的规定执行。

联系人:伍晖

联系电话:8231600

二○○九年八月七日

 

附件一:2009年娄底市体育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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