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充实到县直医院工作。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卫生事业。 2、应往届未就业的国家正式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中心医院除检验、护理专业外其他各专业专升本受限。 3、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符。 4、身体健康。 5、年龄:26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6、各专业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人数的3倍,缩减该专业招考计划。 (二)招聘单位、人数、专业 1、 中心医院25人 其中: 临床医学(外科)6人麻醉专业:2人 临床医学(内科)2人护理专业:4人 临床医学(内科神经卫生)1人检验专业:1人 临床医学(神经康复)1人 放射诊断:1人 临床医学(急症)1人口腔专业:1人 临床医学(传染)1人中医康复:1人 临床医学(儿科)2人西药专业:1人 2、中医院2人 其中:中 医:1人 针灸推拿:1人 3、妇幼保健院4人 其中:临床医学:2人 妇幼卫生:1人 护 理:1人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信息:2009年8月31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2009年9月5日-9月9日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经审查合格者,填写《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考试考务费 40 元。报名地点在县人事局人才市场(县政府东门)报名。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报考人员于2009年9月12日上午9:00-下午6: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2009年9月13日 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医学知识。笔试时间:上午9:30--11:30;笔试地点:县实验小学。 2009年9月18日公布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体检名单、公示均在报名地点和卫生局张贴。 (2)面试:2009年9月19日 面试采取全封闭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参加面试的人员抽签抽取面试顺序和内容,由评委分学科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打分,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4、体检:2009年9月23日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有关办法,由县卫生局组织统一到中心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在本学科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从2009年9月24日到9月30日。 6、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符合条件的由人事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和聘用合同到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凭人事代理手续办理就业派遣、档案关系转递、工资审批、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未取得医护执业资格的,须在两年内取得医护资格证方可聘用,未取得资格证期间,暂享受同类人员待遇,到期不能取得资格证的,取消待遇,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聘期内享受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养老、医疗保险等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参加考试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后,须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下载《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申请表》,到山东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同时激活网上帐户后,单位方可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电话:4888018 咨询电话:4891555 监督电话:4656935 单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2009-9-7 16:4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