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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武平县关于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告
经县编委批准,拟向全县范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紧缺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影像岗位2人:岩前、桃溪中心卫生院各1人;
2、临床检验岗位4人:岩前、桃溪、东留、中堡卫生院各1人;
3、妇幼保健岗位3人:桃溪、中堡、大禾卫生院各1人;
4、临床护理岗位12人:桃溪中心卫生院3人,象洞卫生院2人,中堡、中赤、武东、永平、民主、大禾、湘店卫生院各1人;
5、助产岗位5人:东留、下坝、象洞、武东、永平卫生院各1人;
6、公共卫生岗位6人:桃溪、武东、中堡、中赤、下坝、湘店卫生院各1人;
7、药剂岗位3人:桃溪、中堡、中赤卫生院各1人。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本县籍普通医学院校相应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其中影像、临床检验、妇幼保健、公共卫生、药剂专业须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护理、助产士专业须中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疗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影像、妇幼保健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疗、取得执业资格的临床护理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公共卫生岗位。
4、报考临床护理、助产岗位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报考妇幼保健、临床护理、助产士专业的人员肝功正常,无大三阳;报考临床护理、助产士专业的人员矫正视力1.0以上,无过敏体质。
6、工作热情高,服从工作安排,自愿在所聘用单位工作5年以上。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8日-2009年9月13日。
2、报名地点:武平县卫生局人秘股(武平县平川镇竹园路20号)。联系电话:4822066。
3、报名方式:凡符合以上岗位招考条件者,报名时随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院校《就业推荐表》及其他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计生、综治证明材料,1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报名费80元,填写《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各一式二份。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
1、考试时间:2009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考《专业知识》,下午3:00-5:00考《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2、考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均采用百分制。综合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分别占综合总分的20%和80%。各岗位专业考试内容如下:
①影像岗位: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影像专业"三基"知识。
②临床检验岗位: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临床检验"三基"知识。
③妇幼保健岗位: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妇幼保健专业"三基"知识。
④临床护理(助产)岗位: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临床护理"三基"知识。
⑤公共卫生岗位: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流行病学现场调查知识、免疫预防知识、急性传染病防治知识、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
⑥药剂岗位: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药剂专业基础知识。
4、开考条件:原则上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2:1方可开考。
5、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办法
1、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健康体检人员(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2:1的,考生总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60分方可录取)。如遇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对口专业、学历、执业资格、职称、专业考试成绩较高的选取健康体检人员。体检内容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人发[2005]1号文件)。体检不合格、因故退出或取消录用资格可按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2、根据健康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按照以下办法安排工作单位及岗位:
①影像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拟安排在岩前、桃溪中心卫生院工作;
②临床检验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拟安排在岩前、桃溪、东留、中堡卫生院工作;
③妇幼保健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拟安排在桃溪、中堡、大禾卫生院工作;
④临床护理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拟安排在桃溪(1)、象洞(1)、中堡、中赤、武东、永平、民主、大禾、湘店、桃溪(2)、象洞(2)、桃溪(3)卫生院工作;
⑤助产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拟安排在东留、下坝、象洞、武东、永平卫生院工作;
⑥公共卫生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拟安排在桃溪、武东、中堡、中赤、下坝、湘店卫生院工作;
⑦药剂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拟安排在桃溪、中堡、中赤卫生院工作。
3、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依照上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内实行聘用制管理。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有关工资待遇规定执行。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次招聘工作的领导,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中共武平县委编办
武平县人事局
武平县卫生局
二00九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