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宁波]宁波市江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招聘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09-09-09) 相关搜索
说明:

此信息由宁波市江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宁波市江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宁波市江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经区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拟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一、基本条件

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二、具体条件

1、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两年以上从事法律或相关工作经历;

4、宁波市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区户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14日-9月17日(上午8:45-11:10,下午2:10-5:0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劳动保障局(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二号楼三楼3408室),电话:87811321,联系人:范老师。

3、随带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近期一寸照片二张。

4、录用办法: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考试,经体检、考察后,择优录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待遇

按照《江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甬东编〔2007〕21号)规定执行。

 

 

江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九年九月八日

 



生命太过短暂,今天放弃了明天不一定能得到。 YingJieS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