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黑龙江科技学院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黑龙江科技学院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黑龙江科技学院2009年新增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精神和黑龙江科技学院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黑龙江科技学院在2009年招聘人才计划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申请追加人才招聘计划。
一、2009年人才招聘追加计划
序号 |
单位 |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学历 |
要求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教学 |
1 |
自然地理学 |
环境生态学 |
统招硕士及以上 |
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
2 |
现代工程加工中心 |
科研 |
1 |
通讯与信息系统 |
自动控制 |
统招博士 |
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
3 |
土木工程学院 |
教学 |
1 |
设计艺术学 |
设计艺术 |
统招硕士 |
|
合计 |
|
3 |
|
|
|
|
二、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3.具备从事教育与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职称和技能条件。
4.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三、考核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不足比例时岗位指标取消。
1、公布招聘信息及报名要求
招聘方案分别在省人事编制信息网及校园网上发布。符合招聘专业需求的应聘人员到学校人事处报名并提交应聘材料。
2、资格审查
人事处收到应聘材料后,对符合专业需要的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确定符合基本条件的应聘人员,并征求二级用人单位意见,由各二级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应聘人员沟通联系,确认其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学术水平,并最终确定面试、试讲人选,原则上面试、试讲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保证3:1以上。
3、试讲、答辩
成立考核组,考核组成员由5名相关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人事、教务、科研、纪检等部门各1人组成。对拟聘人员采取问答或考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核,并对拟引进的教师岗位人员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核专家组依据应聘人员的答辩、试讲情况,进行打分、投票,提出综合录用意见,并填写《引进人才审批表》,确定拟录人员。
4、公示、录用
对拟录人员在校园网和省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商调函,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批准。
5、体检
拟聘人员需经校医院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
6、聘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7、本方案由黑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E-mail:ky_rsc@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糖厂街1号邮编:150027
电话(传真):0451-88036082,88036097,88036429
联系人:王维杰李桂春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