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科技岗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应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强的团结合作精神、以及良好的协调与沟通的能力;
2.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经常性的加班工作;
3.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2010年应届毕业生的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岗位
招聘专业 |
招聘条件 |
招聘人数 |
激光技术、光学设计、检测 |
硕士以上学历或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扎实的激光技术相关知识,具有气体激光器、固体激光器设计和研发经验。
硕士以上学历或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扎实的工程光学基础,具有丰富的复杂光学系统设计经验。
|
1人 |
三、聘用方式及待遇
1.以上技术人员均以项目聘用方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光电研究院有关规定执行。首次与光电研究院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2.以上专业可招收在京院校相关专业统招统分研究生作为实习生。
四、有关应聘报名的要求
1.报名时请注明应聘专业;
2.应聘实习生的,请注明“实习+姓名+就读学校+专业”;
3.应聘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或文章。
4.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7月31日。
光电研究院将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