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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市直教育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09-09-14)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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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教育局内江市人事局关于市直教育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市直教育单位专任教师和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学校均属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合计13名,见下表)

 

用人单位-招考岗位-教师岗位-其他岗位

内江一职中-汽车运用与维修1名,电子1名,计算机1名。-

内江四中--会计1名。

内江六中-数学2名,英语4名,化学1名,政治1名。-

内江电大-经济管理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热爱教育教学工作,能履行好岗位职责,专业知识扎实;

5、教师岗位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汽修、电子、计算机、经济管理岗位除外);

6、年限计算截止为2009年10月31日。

(二)岗位条件(见下表)

 

用人单位-岗位条件

内江一职中-电子、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熟悉相关专业理论,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

内江四中-本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应往届毕业生;或取得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资格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

内江六中-师范院校本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职教师年龄30周岁以下,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年龄26周岁以下;其中英语教师获专业四级及以上。

内江电大-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09年9月14日至2009年10月16日止。

(二)报名地点及办法

有意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2010届毕业生持学校毕业证明)、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用人单位初审、内江市教育局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并进行专业知识笔试报名后,到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公共知识笔试报名。报名时交笔试考试费50元/人·科,信源费20元/人。进入面试者,须交面试费80元/人。

(三)开考原则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5(计算机、电子、会计、经济管理1:3,汽修1:2)的,不予开考。

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公共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三部分。公共知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科。其组织实施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专业知识笔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公共知识笔试时间为2009年11月16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09年11月17日,地点为内江市第六中学东校区(内江市太白路79号)。

公共知识、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数与参考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见下表)。

招考岗位

报考

人数

面试

人数

报考

人数

面试

人数

报考

人数

面试

人数

汽修

2-4人

2人

5-9人

3人

10人及以上

4人

计算机、电子、会计、经济管理

3-5人

3人

6-10人

4人

11人及以上

5人

其他

5-8人

3人

9-14人

4人

15人及以上

5人

面试时间、地点:届时由招聘单位通知。

应聘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逾期未参加笔试、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公共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公共知识的6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占公共知识的40%)、专业知识和面试成绩3:3:4的比例加权后计算总成绩(符合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

五、考核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缺额时,就进入面试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应聘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上报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教育局审核,市人事局审批。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合同管理,不再实行身份聘用管理,也不再办理聘用干部手续。招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聘用:1、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总分低于本次面试考生平均分数者;2、未按用人单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聘用(就业)合同者。

七、纪律与监督

凡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经办人、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内江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内人发[2006]26号)文件规定聘用到市直教育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坚决清退。

市直教育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未尽事宜,由内江市教育局解释。联系电话:0832-2023751

 

内江市教育局\内江市人事局

200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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