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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

(全职,发布于2009-09-16)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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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卫生局关于晋中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的公告

 

晋中市传染病医院是我市新成立的全民所有制全额事业单位,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从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中公开招聘26名医务人员。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技能测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和职位

 

职位全部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内科专业医师11人;

 

2、护士8人;

 

3、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医师1人;

 

4、放射医学技术技师1人;

 

5、检验技师2人;

 

6、药剂师3人(其中中药学技师1人)。

 

二、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1、招聘范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直大型企业医院(经纬厂医院、晋华医院、锦纶厂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在岗医务人员和合同制人员。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法制意识,勇于吃苦,公正无私;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医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护士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两个职位均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6、其他医技人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岗位的资格证,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三、报名办法

 

市卫生局人事科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然后报市人事局复审。

 

1、报名要求

 

报考者可根据招聘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种职位,持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合同制人员须提供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近期白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本人现场报名;所有报考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

 

由市卫生局人事科对报考者的学历、年龄、执业资格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晋中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9月29日至30日

 

地点:晋中市卫生局人事科报名。

 

各职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1:5比例以上,不达1:5比例,相应减少职位。

 

2009年10月14日--16日,凭身份证到各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且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职位,可于2009年9月15日开始通过晋中市政府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晋中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晋中人才网()晋中卫生局网站(jz***.cn[点击查看]))查询。

 

四、考试、体检

 

考试以笔试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验应试人员的公共基础理论知识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笔试、技能测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总成绩=笔试成绩/2×40%+技能测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两门;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门计分均采取百分制。

 

笔试时间:2009年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地点:见准考证。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名额1:3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同一职位与最后一名入围者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职位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注意查询公告网站)。

 

3、体检

 

体检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按照所报职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由市人事局和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按各个招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综合考察考核入围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法纪表现、业务能力、奖惩等情况,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的人员,填写《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事局审批。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的人事关系统一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技能测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354--2638560市监委监察综合室

 

咨询电话:0354--2638533市卫生局人事科

 

 

 

 

 

 

 

 

 

晋中市人事局晋中市卫生局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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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方式只适合一种人,每个人都应该追求属于自己的方式;站在自己外围的人们,请小心,别摔倒了! [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