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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山东省泗水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09-09-21)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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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东省泗水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9月21日至22日报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事局批准,为泗水县人民医院等21个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3名工作人员。根据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63人。招聘岗位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对象

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见附表),具有泗水籍常住户口。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卫生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9月2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74年9月2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9年9月21日-9月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泗水县委党校

招聘计划、招考专业及招聘单位见附表。

报名时,凡符合条件者本人持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需提供)、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交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2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标准为底部不干胶,正面带姓名、身份证号)。经资格初审合格后,选报专业,填写《2009年度泗水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拍照,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

为减轻特困家庭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现场认定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交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交复印件);高校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交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省、市招募的在泗水服务期满的(不受户籍限制)或泗水籍在外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根据所学专业和《2009年泗水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招考专业、招聘单位一览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专业,填报后不得变更。每个专业的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的2倍。若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的2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因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调剂到其他招聘专业。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查询、证件认定、档案查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鲁人发[2008]29号文件精神,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参加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省、市招募的在泗水服务期满的(不受户籍限制)或泗水籍在外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参加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结束后,县招聘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因素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3、考核和体检

如招聘计划内专业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特困家庭毕业生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如还不能确定则都参加考核和体检。所需岗位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卫生系统各单位空编情况确定。

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因考核、体检和资格复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按专业职位在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内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抽调人员组织实施。

4、聘用及待遇

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张榜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依据简章要求,根据总成绩在本专业内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自愿挑选招聘单位,本人签字确认,确认后不得另行更改,总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挑选顺序,挑选单位报县政府批准后,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执行本单位同类人员现行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工作人员要严格标准,严谨程序,严明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办公室设在泗水县人事局(电话:4365218)

本简章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2009年泗水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招考专业及招聘单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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