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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计量所编外专业岗位工作人员招考公告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备扎实的相关专业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五)技术员要求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驾驶员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岗位1:电子衡器检定、修理专业技术人员一名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电子技术或机电一体化专业,熟练掌握计量基础知识,有从事过电子衡器安装、修理工作经历,具有较好的安装、修理技能。
岗位2:驾驶员一名
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有驾驶集装厢货车资质(取得驾驶A2证),并具有安全驾驶同类车辆的经历。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09年9月20日-2009年10月10日
(二)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网上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填后发至151376999@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通知其提交相关材料,即报名表一式一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及相关资历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方式:直接邮寄所需报名材料进行报名,邮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288号泉州市计量所办公室收,邮编:362000
报名联系人:雷悦益
联系电话:0595-28985579
(三)考试、体检录用。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排名取招聘岗位需录用人数进行体检。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在报名表中填上可直接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并确认无误)。
四、相关事项及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手续(劳动关系的挂靠参照我所现有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聘用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绩效工资视工作贡献发放;相关的社保、医保参照机关聘用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二OO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