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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牟定县2009年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楚雄州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楚人发〔200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内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实际情况,经县委第52次常委会和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州人事局批准,面向全省公开招聘2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招聘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卫生系统招聘11名、农业系统乡镇农推中心招聘10名、县环境监测站招聘2名。
具体招聘岗位见《招聘简章》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文化知识,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志为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二)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它条件见《招聘简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09年9月27日-29日
(二)报名地点:牟定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要求毕业生出具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在校表现等有关证明。其中,2007年-2008年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须交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无报到证的应交验生源县(市)人事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经招聘单位资格审查,人事部门进行复审,同意报考的人员即可办理报名手续,填写《牟定县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2、根据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规定,考生报名时交纳《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费50元,专业知识考试费50元(由招聘单位另行收取)。
3、2007年、2008年毕业于国家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院校未落实就业岗位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在报名时视同应届毕业生。
4、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数比例达3:1方能开考,特殊专业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降低比例至2:1进行开考。
五、考试
1、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每科总分为100分。
2、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按百分比折算《公共基础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折算成绩之和为考生综合成绩。
3、《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专业知识》考试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4、《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参考用书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
5、《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10月24日上午9:00时-11:00时进行。考生须于2009年10月21日-22日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但须于10月24日前完成并将考试成绩报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如成绩相同,则优先确定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若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可按报考该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达5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对考试合格的人选进行全面考核与政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对考核合格的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牟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人事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1、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笔试、体检等考试聘用工作环节中,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整个考试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 牟定县2009年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
牟定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