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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溪市红塔区2009年文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关于红塔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玉红政办发〔2003〕6号)精神,结合红塔区文化事业工作实际,现将红塔区2009年文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将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3、红塔区户籍报考人员须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非红塔区户籍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4、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出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善于与人沟通,热爱图书馆事业。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招聘单位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红塔区图书馆 |
共享工程 |
1 |
大专及其以上 |
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自动化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信息开发及相关相近专业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9月28日--29日
报名地点:红塔区人力资源市场(红塔区玉兴路68号)
2、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笔试报名相关费用50元/人。
3、2009年10月11日,到红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若有变化,以《笔试准考证》注明为准。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开考条件: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数达到3:1的比例才能开考。
笔试内容以《行政能力测试》及相关内容为主,笔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2009年10月13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与岗位所需人数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内容。面试内容涉及个人综合素质、岗位需要的专业相关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若进入面试人员临时放弃面试时,该岗位不再进行依次递补,即实行等额考试;但面试分数须在7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由红塔区人事劳动局、红塔区文化局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招聘纪律
(一)通知时效。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红塔区人事劳动局、红塔区文化局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若在考试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即取消考录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本通知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玉溪市红塔区人事劳动局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局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