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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部分司法所文职人员公告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司法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山区司法局部分司法所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金山籍常住人口(详见招考简章);
2、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熟悉计算机使用,法律专业、文秘专业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若岗位在《 2009年金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部分司法所文职人员招考简章》中另有规定的,以《招考简章》为准。
二、招聘流程
(一)岗位公布
《2009年金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部分司法所文职人员招考简章》于2009年9月18日起在 "金山人才网"、"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网站公布。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金山区人才服务中心,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二楼C区209。
2、报名时间:2009年9月19日- 9月25日(双休日除外)。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请按照要求选择申报一个应聘岗位。
2、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完整的《2009年金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部分司法所文职人员个人求职报名表》,个人一寸照片二张,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个人求职报名表》可在"金山人才网js***com[点击查看]、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ww***.cn[点击查看]
3、用人单位根据应聘材料审核、筛选、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应聘者凭电话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到金山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4、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者如提供信息和资料不真实,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招聘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1、笔试试卷为综合卷,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
笔试时间拟定于 2009年10月中旬(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址为准)。参加考试时,请携带好准考证、身份证及黑(蓝)墨水笔等。
2、面试时间拟定于 2009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合格后,按岗位数不超过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考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编号于11月上旬至网上查询。网址为js***.cn[点击查看]。
(六)聘用方式
经考试、体检、政审及学历认证等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派遣)手续。
三、招考咨询
咨询电话:57922282 联系人:朱锋
附件一:2009年金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部分司法所文职人员个人求职报名表
附件二:2009年金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部分司法所文职人员招考简章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
200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