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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09-09-22)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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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渡口区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区委党员服务中心计算机程序员1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以下资格条件:

(1)计算机软件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掌握软件工程专业知识,能灵活应用软件工程相关工具;

(3)掌握SQL大型关系数据库;

(4)掌握微软.NET平台及其开发工具;

(5)了解网络安全方面有关知识;

(6)了解AJAX的基本知识;

(7)了解图像处理及网页排版切片知识;

(8)有一年以上项目实践经历,对互联网络现状及发展趋势有一定了解;

(9)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方式

先在网上报名,再到现场确认。只在网上报名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不予核发准考证。

2.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

时间:2009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网址:ww***.cn[点击查看]

(2)现场确认

时间:2009年10月10日至12日。

地点:大渡口区行政办公楼北826室(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联系人:刘老师、蒋老师联系电话:68836020

3.报名程序

(1)登陆七一网(ww***.cn[点击查看]),从网上报名系统入口进入,按相关提示录入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片。

(2)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者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凭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确认。

(3)招聘职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

(4)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简章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

2009年10月15日8:30-17:30,考生凭身份证到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计算机及网络编程专业知识。

2.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截止2009年8月31日,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其公共科目笔试按有关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在2009年9月30日前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大渡口区行政中心826办公室,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②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7389)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大渡口区委组织部。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公共科目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公共科目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公共科目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3.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3名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加分+专业科目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将及时在七一网公布。

(三)体检

综合成绩第一名列为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第一名出现并列,则均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人选名单在七一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事局会商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政审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如属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大渡口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8836020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事局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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