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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连片危破房改造项目办公室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案
荔湾区连片危破房改造项目办公室是荔湾区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为进一步充实我办的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实施我区的旧城改造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动迁管理工作人员,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广州市城镇常住户口(不含从化、增城市);
(五)大专以上学历;
(六)有房屋拆迁动迁工作经验,并具有广州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工作证等资格证书。
(七)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发布公告
2009年9月21日在广州荔湾网(ww***.cn[点击查看])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09年9月22日(星期二),上午8:35--12:00;下午2:00-5:30。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83号(穗文大厦)三楼,电话:81170793;传真8195969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居民户口簿、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2、报名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书及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
此次公招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的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业知识测试
1、时间:2009年9月23日上午10:00。
2、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83号(穗文大厦)三楼。
3、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1、时间:2009年9月23日上午专业知识测试结束后。
2、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83号(穗文大厦)三楼。
3、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根据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成绩各自折算后相加得到的总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负担。若体检不合格,将根据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组织考察。组织考察不计入总成绩,由我办选派干部组成考察组,对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调查了解。主要调查其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的表现、人际关系、受奖惩情况、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组织考察合格的,定为拟聘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在广州荔湾网(ww***.cn[点击查看])进行公示,公示
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其它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人事关系由荔湾区人才交流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20-81363477;报名咨询电话:020-81170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