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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2009年公开招聘医师简章
成都市龙泉驿区位于成都市东部,是国家级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地,四川省经济综合实力十强县(区)之一,四川省政府"1525工程"确定的两大千亿产业园区之一,全国著名的"水蜜桃之乡"。200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8.7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55.4亿元。为改善全区卫生队伍人才结构,促进卫生事业发展,2009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师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2009年龙泉驿区公开招聘医师15名。详细岗位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卫生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成绩优秀,遵守纪律,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初始学历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不含2010年毕业生;
5、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承诺条件
1、报名者需承诺所学专业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否则视为不具备条件;
2、报名者需承诺招聘到岗后2年内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转岗处理;
3、报名者需承诺在龙泉驿区的一次性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否则视为不具备条件;
4、报名者需承诺不是机关正式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编内聘用人员,否则视为不具备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医师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址为成都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
(二)报名时间
2009年9月23日-2009年10月16日,网络报名截止2009年10月16日17:00,17:00以后的报名不再受理。
(三)报名程序
报名者在报名期间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报名。报考时请认真阅读《成都市龙泉驿区2009年公开招聘医师简章》,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招聘单位和岗位,然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报名时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应聘人员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2日内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及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并打印《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上传照片为应聘人员近期的免冠照片(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大小应小于160K。成都人事考试中心将根据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进行审核,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要重新上传照片后才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报名者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资格初审
由龙泉驿区卫生局、人事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确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请龙泉驿区公开招聘医师工作小组同意,可调整开考比例或对招聘岗位进行调整。
(六)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者,于2009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凭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加分申报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参加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提供所在区(市)县团委、人事局或卫生局出具的证明,符合有关加分条件的,待报名成功后在2009年10月21日17:00前交成都市龙泉驿区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电话:028-84846499)备案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以4:6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总成绩于11月9日在龙泉公众信息网、阳光人事网上公布。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9年10月24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6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占笔试总成绩的40%。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笔试成绩于10月30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有例外,另行研究。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09年11月7日。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于2009年11月5日前到龙泉驿区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网上打印的《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未在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证明、部分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临床经验等能力素质,重点测试理解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也不计入替补名额。
五、体检和考核
按所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名单(含调剂和补录人员),与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体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后,由公开招聘医师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六、补录和调剂
人员补录和调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主要考虑缺额数、岗位需求、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因素,若按补录程序已无人可递补,则进入调剂程序,调剂程序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龙泉公众信息网、阳光人事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八、管理与待遇
1、2009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规定报到期限和最低服务期限,报到时应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聘用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4、所有人员档案交龙泉驿区人才交流与培训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九、纪律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中共成都市龙泉驿区纪委、成都市龙泉驿区监察局将全程监督这次公开招聘工作。凡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84853060
报名咨询电话:龙泉驿区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84846499
龙泉驿区卫生局办公室(人事):84877892
附件1: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开招聘医师岗位表
附件2: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以成都市人事考试网上的资格审查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