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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市青浦区事业单位面向本区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区政府同意,本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1、具有青浦区常住非农户籍;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年龄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二、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公告,现场直接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请携带学历证书及户口簿(正本)、1寸照片2张;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下午16:00)
报名地点: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青浦区青舟路220,青浦区中山医院南面)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大纲附后。笔试时间2009年10月24日(详见准考证),考试成绩将在网上公布,笔试合格后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准考证的领取:
2009年10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00-16:30)在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青浦区青舟路220,青浦区中山医院南面)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作自动放弃。
五、办理聘用合同:
笔试、面试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1、招聘简章
2、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