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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海事学校招聘航海类专业教师

(全职,发布于2009-09-28)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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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暂无
公司介绍 暂无
职位要求

经沧县人民政府批准,沧州海事学校招聘部分海上专业课教师。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1.航海技术专业教师3名,能够胜任航海学、航海英语、船舶值班与避碰、航海气象与海洋学、海上货物运输、船舶操纵、船舶结构与设备、船舶管理、GMDSS设备操作及其模拟器、航海仪器、雷达模拟器和航海模拟器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2.轮机管理专业教师3名,能够胜任轮机工程基础、轮机维护与修理、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辅机、船舶电气、船舶管理、轮机英语、轮机模拟器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础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毕业生优先;有教学经历者优先。

(二)专业条件

1.航海技术

(1)航海英语教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备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专业教学能力;或

②具有不少于1年的甲类三副海上资历,且具有不少于1年专业英语教学经验。

(2)航海气象学与海洋学的理论和实训教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须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不少于1年的教学经验;

②三副海上资历不少于6个月。

(3)其它理论教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不少于18月甲类三副海上资历,且具有不少于2年教学经验;或

②具有驾驶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甲类三副海上资历。

(4)实训教员应具有不少于18个月的甲类三副海上资历

2.轮机管理

(1)船舶柴油机、船舶辅机、轮机维护与修理、船舶管理(轮机)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具有甲类大管轮海上资历,并具有不少于2年的航海教学经历;或

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海船三管轮及以上海上资历。

(2)轮机英语和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海上资历;或

②具有不少于1年的二管轮海上资历,并具有1年的航海教学经历。

(3)船舶电气和船舶电站操作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具有不少于2年的海船电机员海上资历;或

②具有船舶电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1年的航海教学经历。

(4)动力设备拆装和动力装置测试分析与操作教员应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三管轮及以上海上资历。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6日—2009年9月30日通过电话或网上报名;

(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文明(13831734826)姜  杰(13231736855)

(3)资格审查。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专业证书、适任证书、服务薄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照片2张到沧州海事学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后原件带回;审核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2.考试。考试按专业分别进行笔试、试讲和实操,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30%,实操成绩占30%。

(1)笔试内容和程序。笔试命题聘请专业人员完成,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船舶驾驶专业和轮机管理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招聘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并根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2)试讲内容和程序。聘请外地专家担任试讲考核评委。试讲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内容为航海类中专二年制船舶驾驶专业和轮机管理专业规定课程。内容自选,选定题材后考前一日报招聘办公室。试讲顺序由本人抽签决定,试讲后成绩当场公布。

(3)实操内容和程序。聘请外地专家担任实操考核评委。实操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核甲类三副、三管评估考试的相关内容。实操顺序由本人抽签决定,实操后成绩当场公布。

(4)确定初选人员名单。招聘办公室根据笔试、试讲及实操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1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3.体检。初选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拟定聘用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具体工作由县人劳局、教育局和沧州海事学校共同负责。

5.公示。由县人劳局、教育局、财政局负责,监察局监督,通过媒体及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拟招聘人员。

四、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 聘用人员正式入编为国办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固定期限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2.总成绩并列的,以试讲、实操、笔试成绩的高低顺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成绩仍然并列的,再一次试讲确定拟聘用人员。

3.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六、学校地址

沧州海事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县旧州镇

沧州海事学校网址:ww***com[点击查看]

沧州海事学校咨询电话:0317—4741765

 
经沧县人民政府批准,沧州海事学校招聘部分海上专业课教师。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1.航海技术专业教师3名,能够胜任航海学、航海英语、船舶值班与避碰、航海气象与海洋学、海上货物运输、船舶操纵、船舶结构与设备、船舶管理、GMDSS设备操作及其模拟器、航海仪器、雷达模拟器和航海模拟器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2.轮机管理专业教师3名,能够胜任轮机工程基础、轮机维护与修理、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辅机、船舶电气、船舶管理、轮机英语、轮机模拟器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础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毕业生优先;有教学经历者优先。

(二)专业条件

1.航海技术

(1)航海英语教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备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专业教学能力;或

②具有不少于1年的甲类三副海上资历,且具有不少于1年专业英语教学经验。

(2)航海气象学与海洋学的理论和实训教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须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不少于1年的教学经验;

②三副海上资历不少于6个月。

(3)其它理论教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不少于18月甲类三副海上资历,且具有不少于2年教学经验;或

②具有驾驶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甲类三副海上资历。

(4)实训教员应具有不少于18个月的甲类三副海上资历

2.轮机管理

(1)船舶柴油机、船舶辅机、轮机维护与修理、船舶管理(轮机)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具有甲类大管轮海上资历,并具有不少于2年的航海教学经历;或

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海船三管轮及以上海上资历。

(2)轮机英语和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海上资历;或

②具有不少于1年的二管轮海上资历,并具有1年的航海教学经历。

(3)船舶电气和船舶电站操作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具有不少于2年的海船电机员海上资历;或

②具有船舶电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1年的航海教学经历。

(4)动力设备拆装和动力装置测试分析与操作教员应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三管轮及以上海上资历。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6日—2009年9月30日通过电话或网上报名;

(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文明(13831734826)姜  杰(13231736855)

(3)资格审查。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专业证书、适任证书、服务薄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照片2张到沧州海事学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后原件带回;审核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2.考试。考试按专业分别进行笔试、试讲和实操,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30%,实操成绩占30%。

(1)笔试内容和程序。笔试命题聘请专业人员完成,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船舶驾驶专业和轮机管理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招聘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并根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2)试讲内容和程序。聘请外地专家担任试讲考核评委。试讲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内容为航海类中专二年制船舶驾驶专业和轮机管理专业规定课程。内容自选,选定题材后考前一日报招聘办公室。试讲顺序由本人抽签决定,试讲后成绩当场公布。

(3)实操内容和程序。聘请外地专家担任实操考核评委。实操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核甲类三副、三管评估考试的相关内容。实操顺序由本人抽签决定,实操后成绩当场公布。

(4)确定初选人员名单。招聘办公室根据笔试、试讲及实操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1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3.体检。初选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拟定聘用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具体工作由县人劳局、教育局和沧州海事学校共同负责。

5.公示。由县人劳局、教育局、财政局负责,监察局监督,通过媒体及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拟招聘人员。

四、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 聘用人员正式入编为国办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固定期限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2.总成绩并列的,以试讲、实操、笔试成绩的高低顺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成绩仍然并列的,再一次试讲确定拟聘用人员。

3.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六、学校地址

沧州海事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县旧州镇

沧州海事学校网址:ww***com[点击查看]

沧州海事学校咨询电话:0317—4741765

 
经沧县人民政府批准,沧州海事学校招聘部分海上专业课教师。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1.航海技术专业教师3名,能够胜任航海学、航海英语、船舶值班与避碰、航海气象与海洋学、海上货物运输、船舶操纵、船舶结构与设备、船舶管理、GMDSS设备操作及其模拟器、航海仪器、雷达模拟器和航海模拟器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2.轮机管理专业教师3名,能够胜任轮机工程基础、轮机维护与修理、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辅机、船舶电气、船舶管理、轮机英语、轮机模拟器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础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毕业生优先;有教学经历者优先。

(二)专业条件

1.航海技术

(1)航海英语教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备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专业教学能力;或

②具有不少于1年的甲类三副海上资历,且具有不少于1年专业英语教学经验。

(2)航海气象学与海洋学的理论和实训教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须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不少于1年的教学经验;

②三副海上资历不少于6个月。

(3)其它理论教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不少于18月甲类三副海上资历,且具有不少于2年教学经验;或

②具有驾驶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甲类三副海上资历。

(4)实训教员应具有不少于18个月的甲类三副海上资历

2.轮机管理

(1)船舶柴油机、船舶辅机、轮机维护与修理、船舶管理(轮机)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具有甲类大管轮海上资历,并具有不少于2年的航海教学经历;或

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海船三管轮及以上海上资历。

(2)轮机英语和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海上资历;或

②具有不少于1年的二管轮海上资历,并具有1年的航海教学经历。

(3)船舶电气和船舶电站操作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具有不少于2年的海船电机员海上资历;或

②具有船舶电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1年的航海教学经历。

(4)动力设备拆装和动力装置测试分析与操作教员应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三管轮及以上海上资历。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6日—2009年9月30日通过电话或网上报名;

(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文明(13831734826)姜  杰(13231736855)

(3)资格审查。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专业证书、适任证书、服务薄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照片2张到沧州海事学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后原件带回;审核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2.考试。考试按专业分别进行笔试、试讲和实操,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30%,实操成绩占30%。

(1)笔试内容和程序。笔试命题聘请专业人员完成,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船舶驾驶专业和轮机管理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招聘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并根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2)试讲内容和程序。聘请外地专家担任试讲考核评委。试讲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内容为航海类中专二年制船舶驾驶专业和轮机管理专业规定课程。内容自选,选定题材后考前一日报招聘办公室。试讲顺序由本人抽签决定,试讲后成绩当场公布。

(3)实操内容和程序。聘请外地专家担任实操考核评委。实操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核甲类三副、三管评估考试的相关内容。实操顺序由本人抽签决定,实操后成绩当场公布。

(4)确定初选人员名单。招聘办公室根据笔试、试讲及实操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1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3.体检。初选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拟定聘用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具体工作由县人劳局、教育局和沧州海事学校共同负责。

5.公示。由县人劳局、教育局、财政局负责,监察局监督,通过媒体及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拟招聘人员。

四、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 聘用人员正式入编为国办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固定期限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2.总成绩并列的,以试讲、实操、笔试成绩的高低顺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成绩仍然并列的,再一次试讲确定拟聘用人员。

3.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六、学校地址

沧州海事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县旧州镇

沧州海事学校网址:ww***com[点击查看]

沧州海事学校咨询电话:0317—474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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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附件为教师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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