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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蒲江县200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和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情况,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其中:定向招聘5名在我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8名。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身体健康;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六)经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已由蒲江县财政供养的(其中,报考县计生服务站岗位的不受此限);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招聘的单位及岗位、名额、应聘资格条件等详见《蒲江县二○○九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2、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1个岗位代码)。
(二)报名时间
2009年10月27日-2009年11月4日。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蒲江县二○○九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准确掌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报名按下列程序进行:
1、报名注册。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cd***.cn[点击查看]),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的证件类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确认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如实、准确填写《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成功的1至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及资格初审。
4、报名缴费。通过了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省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09年11月9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按网络提示打印《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09年11月16日至20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适当降低比例或对招聘岗位和报名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09年11月6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09年11月8日前转报符合条件的其它招聘岗位,也可于2009年11月13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电话:86150348)申请退还本人所缴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11月21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根据招聘岗位专业设置等情况,笔试分为A类和B类(详见附件1)。其中: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为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内容见《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附件2)。
笔试科目教材可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二楼)或蒲江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订购。
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符合加分规定的,按政策加分。
根据成都市人事局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应聘我县事业单位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总成绩(指A类或B类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09年11月13日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原件送交至蒲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查审核,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4、有效证件:笔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凭上述有效证件进入考室。
(二)资格复审
1、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于12月6日至7日携带报名时打印的《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和下列材料到蒲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由县招聘主管机关和用人单位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②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3张。③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④“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年度考核表。
2、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于12月8日至9日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09年12月12日。
2、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其它:面试工作由面试考官组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成绩(现场)满分为100分。
4、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可按《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处理。
六、体检及考核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岗位参加体检和进入考核阶段的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日公布。
体检在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考核工作由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办法参照成都市人事局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
七、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在适当范围公示7天。
八、聘用及报到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调(流)动、聘用等手续。
(一)报考乡镇计生服务站的,在公示期结束后,由主管单位统一安排到具体乡镇。
(二)受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因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四)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蒲江县工作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九、待遇
招聘的事业人员,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蒲江县纪委(监察局)对整个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8522215)。
十一、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由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发布;本公告由蒲江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