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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招聘面向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风景区)。
二、应聘人员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岗位设置及资格要求
序 号 岗位 职数 具体条件 年龄 专业 学历 职(执)业证书 工作经历 1 妇幼保健① 1 ≦35岁 * 妇幼卫生/公共卫生/预防医学 职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执业医师 妇幼保健≧2年 2 妇幼保健② 1 ≦28岁 ** 同上 同上 __ __ 3 妇产科 2 ≦35岁 临床医学 *** 同上 执业医师 妇产科/计划生育科≧2年 4 临床检验 1 ≦35岁 医学(临床)检验/卫生检验 职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__ 临床检验≧2年 5 卫生检验 1 ≦35岁 医学(临床)检验/卫生检验/生物技术 职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__ 卫生检验/相关实验室≧2年 6 放射诊断 1 ≦35岁 医学影像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执业(或助理)医师、放射人员工作证 放射诊断≧2年 7 护士 2 ≦35岁 护理学 专科及以上 护士执业证书 护理≧2年 8 卫生监督 2 ≦35岁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卫生管理 职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__ 卫生监督≧2年 9 疾病控制① 1 ≦35岁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 职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执业医师 疾病控制≧2年 10 疾病控制② 1 ≦28岁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 职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__ __ 合计 13
说明:*≦35岁,指
**≦28岁,指
***或者具有医学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
****或者具有医学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放射诊断工作5年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现场报名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咨询电话:027-84210863。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传真)报名均可,电话(传真)报名者需在报名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
现场报名或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职业(执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两张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等有关材料。现场报名时请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在报名时查验并当场退回。
打印、复印材料请用A4纸张。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和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严格按招聘条件及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方式通知。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公共基础科目、专业基础科目成绩分别占笔试成绩的40%、60%。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进入面试。其中护理和检验岗位进入面试人员需加试操作技能考试,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和地点
操作技能考试时间为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则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政审
由劳动人事局对拟招聘人员组织审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名单进行公示。
五、聘用管理
1、所有人员实行聘用制,首次聘用期三年(含试用期3个月),人事档案委托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2、人员待遇。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按国家对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确定,另设置适当的奖励待遇。
3、建立考核机制。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下年度起终止聘用合同;对考核合格人员,签定续聘合同;对考核优秀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