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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2009年度教师招聘启事
因学院发展需要,拟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教师与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学科方向
岗位:教授、副教授、讲师(师资博士后);
学科方向: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医学生化与分子生物学、病原生物学、法医学、免疫学、遗传学、病理生理与病理学及基础医学的其它相关学科方向。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资历条件:1963年以前出生者须取得硕士学位;1963年以后出生者原则上应已获得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教授或者有5年以上副教授任职经历。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他外语亦可;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在应聘前5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1)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著7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少于5篇,其中应包括发表在被SCI收录学术刊物上IF≥3.0的论著2篇(至少1篇为通讯作者),或IF≥5.0的论著1篇(通讯作者)。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②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不包括小额项目及主任基金),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主持1项部省级(或2项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
B、主持1项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分课题,分题经费30万元以上;
C、主持2项广东省重大科研项目的分课题(主持单位为学院以外的单位),分题经费合计30万元以上;
D、作为主要参加者(前3名以内,以任务合同书排名为准)参加本学院教师主持的国家级或100万元以上的省重大科研项目;
E、主持60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或国际合作项目;
F、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者(前3名以内),或获得部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者(前2名以内)。
(3)积极参与教学,教学工作认真负责,能用双语系统主讲1门本专业课程,教学效果优良,并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获得部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者优先(第1完成人)。
(二)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资历条件: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职称,或具有2年以上讲师职务任职资历,或博士后出站。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应聘副教授职务者,在申请前5年内或任讲师以来,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1)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著5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少于3篇(其中应有SCI或EI论著2篇,或IF≥3.0论著1篇)。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1项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参加1项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者优先;
②主持1项横向科研项目或国际合作科研项目(研究经费不少于30万元),并参加1项部省级科研项目;
③作为主要参加者(前2名)参加2项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④获得部省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励(前3名),并参加1项部省级科研项目(前2名)。
(3)积极参与教学,教学工作认真负责,能为本科生系统讲授本专业的一门课程,教学效果优良,并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与教学任务。
(三)应聘讲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原则上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讲师或者有助教任职经历(对于应届博士毕业生不作要求)。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他外语亦可;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35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需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2 篇,或有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第二作者以上),其中第一作者SCI论文至少1篇。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应聘者需提交相应的教师职位申请表(注:SCI论文应注明影响因子)。
(二)其它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教授职位者,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代表作 7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 5篇)、送审代表作3篇(一式三份)及论著送审表(一式三份)和三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
2.应聘副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交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代表作 5 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 3篇)、送审代表作3篇(一式三份)及论著送审表(一式三份)和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
3.应聘讲师职位者,请提交交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代表作(论文 2 篇或第二作者以上的专著)和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
以上应聘材料寄(送)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人事工作室。有关应聘材料给予保密,恕不退还。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材料送(寄)至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人事工作室,职位申请表及论著送审表发送至电子邮箱;
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1月 2 日。
(二)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人事工作室
邮政编码:510089
联系人:刘 佳 李广君
联系电话:020-87331483
电子邮箱:ligj@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附:应聘者请按要求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份(需本人签名,不改变表格形式,双面及单面打印各一份,并发电子版);2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三)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科研项目证明材料1份;
(五)近五年内(或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复印件1份;
(六)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函(应聘教授职位者需3份同行专家推荐信,应聘副教授、讲师职位者需2份同行专家推荐信);
(七)拟送审的代表作3篇(各复印3份);
(八)《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论著送审审核表》、《代表作专家评价表》各3份(不改变表格形式,双面打印,并发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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