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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德江县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国务院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结合地区下达我县2009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招考对象及指标
(一)招考对象:本县常住人口户籍(应届毕业生系本县生源),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我县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到村任职大学生”不受户籍条件限制。
(二)聘用指标:145名。其中:县直综合类25名、卫生类65名、计生类40名、校医13名、管理岗位2名。各职位(岗位)的招聘指标、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附表。
硕士研究生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审核合格,并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直接聘用,不占指标。
二、招考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按需设岗和专业与岗位相结合原则。
三、招考工作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09年10月27日至2009年11月1日。
2、报名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时需同时出具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⑴基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报考管理类安全保卫岗位的需出具《退伍证》。
⑵照顾加分材料: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工作人员子女分别持《革命烈士证明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农村独生子女持《农村独生子女证》;父母均为农民的农村双女结扎户子女持父母的《绝育手术证明》;经国家组织统一考试,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持与报考专业对口的《执业资格证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服务证书》、“到村任职大学生”持《“到村任职大学生”服务证书》、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志愿者持《志愿服务鉴定书》。照顾加分材料必须在报名结束前提供,报名结束后提供无效。
⑶已婚人员:无生育行为的须持《结婚证》和居住地计生部门的证明;有生育行为的,须持《结婚证》、《生育证》、《节(绝)育证》及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4、考生报名时按岗位指标和专业要求分类别对口报名,每人只能选定一个职位(岗位)类别,不准兼报。
5、报名公示时间:2009年11月3日—2009年11月8日。
6、准考证发放时间:2009年11月25日-2009年11月27日。
7、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位考生收报名费60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11月29日9:0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闭卷。
4、笔试内容:财经类、工程类、农业类、文秘新闻类、艺术类、管理类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试题;医学类(卫生、计生、校医岗位)考公共卫生基础知识(以《病理学》、《诊断学》、《药学》基础知识为主)。
5、照顾加分: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工作人员子女、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双方均为农民的农村双女结扎户子女;持有《“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服务证书》或《“到村任职大学生”服务证书》的大学生;持有《志愿服务鉴定书》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志愿者;经国家组织统一考试,获得《执业资格证书》(与报考专业对口)的人员。
6、笔试实行100分制,未达60分者不进入面试。
7、笔试综合成绩公示时间:2009年12月1日-2009年12月5日。
(三)面试
1、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指标1:2的比例(文广局播音、舞蹈岗位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有自愿放弃的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2009年12月13日。
3、面试内容:按报考岗位要求现场示范、专业测试。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考核
1、面试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按笔试综合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文广局播音、舞蹈岗位笔试与面试各占50%)计算出总分,按对应岗位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员。末位得分并列的人员,按笔试分高、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工作人员子女、参军退伍的大中专毕业生、农村独生子女、农村双女结扎户子女、“一村一名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党员、优秀学生干部、高学历、女生优先的顺序确定。
2、考核以相关证件原件、个人档案和现实表现为主。考生须在考核开始前将本人档案交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室待审,逾期不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分合格、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由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
(1)有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记录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被举报查实的;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正式干部职工;
(4)无档案或档案不全、擅自涂改或伪造档案的;
(5)参加非法组织的;
(6)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至今尚未撤销的;
(7)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尚未结案的;
(8)有违反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政策的;
(9)道德败坏,经群众举报查实的;
(10)有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查实的;
(11)是特岗教师的。
3、对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岗位根据总分由高到低递补。
4、考核时间:2009年12月16日—2009年12月18日。
5、考核结果公示:2009年12月22日—2009年12月24日。
(五)体检
1、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2009年12月25日(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费由医院收取)。
3、体检地点:待定。
4、体检结果公示:2009年12月27日—2009年12月28日。
5、对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的,由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开选岗位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并按报考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公开选定岗位。
1、选岗时间:2009年12月30日上午8︰00。
2、选岗地点:另行通知。
3、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的,由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聘用
(一)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合同期为5年,期内不得调动工作。被聘用人员聘用期内不到岗或脱岗(含连续请假等)超过一个月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工龄从聘用之日起计算(“一村一名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工龄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聘用期内不履行合同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报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每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牵头,县编委办要对有关单位人员编制情况核准,及时提供岗位和就业信息;县教育局要认真做好毕业生有关信息和毕业生个人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县财政局要投入必要的经费,确保办公费用的正常开支;县文体广电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媒广泛宣传;县监察局要对考试考核、聘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务必公道正派,严格按政策和本方案办事。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回避,不得徇私舞弊,若有违纪违法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参考人员要遵守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其资格。
六、本《方案》由德江县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未尽事宜由德江县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