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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全职,发布于2009-10-28)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书记员|调查员  
  • 信息来源:长沙学院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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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当前所选职位信息(点击数:12)
职位名称 书记员 调查员   招聘人数 14名 
学历要求 不限  专业要求  
工作地点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性别要求 不限 
工资待遇 1300元/月  外语水平 不限 
发布日期 2009-10-28  有效期限 1周 
招聘时间   招聘地点  
详细要求 添加岗位时请在此留下该单位联系电话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试招聘20名(编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长县招〔2009〕003号
 
 
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改善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办事效率,经县委、县政府领导研究同意,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0名(编外),其中:书记员14名,网络技术员3名,调研信息员2名,司法会计1名。现就有关考试招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报告无严重不良记录;
4、符合公务员法回避的有关规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无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事项;
7、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以及招聘单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长沙县公开考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与聘用形式
招聘范围:面向全省
聘用形式:编外聘用,实行劳务(人才)派遣
四、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基本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6-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不收报名费,不接受代理报名。
(二)基本技能测试
所有报考招聘的人员均要参加基本技能测试。测试内容、要求及时间如下:
1、书记员:平均每分钟(听打)正确输入60字符,否则予以淘汰。计基本分60分,正确多输入一字符加0.5分,最高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2009年11月21日(星期六)上午9点开始,分批进行。
2、调研信息员:写一篇1000字以上的调研文章;
3、网络技术员:计算机网络实际应用能力;
4、司法会计:财务会计专业知识。
调研信息员、网络技术员、司法会计测试时间为2009年11月22日(星期日)下午2:00—4:00。
基本技能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书记员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公布:2009年11月22日上午8:00点在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予以公布。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09年11月22日上午9:30—11:30(星期日)。
笔试科目:法律专业知识。
笔试人员:报考所有职位人员。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根据基本技能测试和笔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分类确定面试人员(特殊情况除外),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由主考提问来进行,面试工作由县人事局、县纪委、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进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基本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项成绩分别按一定比例(40%、30%、3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湘人发〔2005〕31号)《印发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实施。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执行。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招聘人员的待遇
招聘人员均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委托劳务(人才)派遣公司实行劳务(人才)派遣,由劳务(人才)派遣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每月工资不少于1300元,另外按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为招聘人员购买五项社会保险,年度考核合格者年底增发一个月工资作为考核奖金。
六、组织实施和要求
1、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县人事局牵头,招聘的单位具体实施,县纪检监督部门全程监督。
2、招聘信息将通过“湖南人才网(ww***net[点击查看])”、“长沙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长沙星沙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今日星沙》等媒体同步发布。
3、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请用人单位密切配合,大力支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七、咨询电话和人员
电话:8402441684013228
联系人:彭慧徐晓芳
 
附: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长沙县人事局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二00九年十月二十日
招聘
单位 招聘
职位 聘用形式 招聘范围 职位
计划数 招聘的条件 备注
性别 最高年龄 最低
学历要求 专业 一般条件 其它条件
县人民
检察院
(20人) 书记员 编外聘用
 
劳务(人才)派遣   14 不限 25 大专 法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4、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无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事项;
7、年龄计算日期到2009年10月31日止。   学历含201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但需出具学校相关证明材料。
网络技术员 3 不限 35 大专 计算机
调研信息员 2 不限 35 大专 法律、汉语言文学、新闻
司法会计 1 不限 30 大专 财务
 

 


我时常诧异,虽然每个人都是爱自己甚于爱他人,但他们重视别人的观点却甚于重视自己的判断。[马可]  download.yingjies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