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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1名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公告
威海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威海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直属国有企业,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从事公共资产管理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律师资格,专业知识扎实,写作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从事法律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微机操作能力,能熟练应用OFFICE软件;
5、报考须征得报考者所在单位同意,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与聘用单位无关;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三、网上报名
报名者须下载《威海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并提供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1张,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单位。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E-mail:weihaizhoubo@
联系人:周波
联系电话:13793358959
四、面试
1、招聘单位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对认为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参加面试。
2、面试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写作能力及现实表现,最终确定聘用人员。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1、拟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关系,个人自主择业;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中级职称核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社会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
六、本公告由威海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