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学院引进人才待遇及条件
(一)引进人才的范围
院士、长江学者等特殊人才,博士生导师,教授及其它正高级职称人员,博士后,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专业
每年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布。
(三)引进人才的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较强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熟练地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3.引进人才的年龄:博士研究生导师一般不超过55岁;教授及其它正高级职称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博士后、博士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四)引进人才的待遇
1.安家费
(1)特殊人才面议。 (2)博士生导师:10万元。 (3)教授及其它正高级职称人员:8万元。 (4)博士后:6万元。(5)博士:5万元。 如同时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者,按最高的一项发放安家费。
2.职称
(1)博士后没有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或取得博士学位并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的,可由学院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关待遇三年。
(2)取得博士学位没有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可由学院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关待遇三年。
3.住房
(1)博士生导师由学院提供30万元住房补贴(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如购买校外商品房时,学院预借住房首付款(住房首付款不超过住房补贴的50%),其余部分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
(2)教授及其它正高级职称人员由学院提供20万元住房补贴(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如购买校外商品房时,学院预借住房首付款(住房首付款不超过住房补贴的50%),其余部分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
(3)博士后、博士由学院提供15万元住房补贴(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如购买校外商品房时,学院预借住房首付款(住房首付款不超过住房补贴的50%),其余部分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
夫妇双方均属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按两者中最高的一位发给,另一位按本人条件应享受额度的50%发给。
4.科研启动费
(1)博士生导师:工科10万元,非工科5万元。
(2)教授及其它系列正高级职称、博士后、博士:工科5万元,非工科3万元。
5.实验室建设费
(1)博士生导师、特殊人才实验室建设费面议。
(2)教授及其它系列正高级职称、博士后:工科20万元,非工科10万元。
(3)博士:工科10万元,非工科5万元。
6.岗位津贴
博士生导师、教授及其它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后、博士根据《广西工学院岗位津贴实施方案》分别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
7.其他待遇
(1)博士生导师在招收博士研究生期间,按桂组通字[2006]137号文件规定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
(2)博士生导师、教授及其它系列正高级职称人员、博士后和博士来院工作后,由学院安装市话一部并按人民币壹万元额度配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一套。
(3)引进人才的配偶可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安排或为其在柳州市内联系工作,并积极帮助解决子女就学等问题。
以上各款资金待遇为A类标准,其中教授根据学科专业、年龄和业绩成果由学院讨论分为A、B、C三类,A类按以上标准待遇,B类按60%,C类予以接收,不享受相关待遇。博士根据学科专业情况分为两类,A类按以上待遇提供,B类按以上待遇60%提供。
工作部门 |
需求人数 |
需求专业、方向 |
工作安排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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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 |
9 |
人力资源管理、工业工程、信息管理、物流信息与技术、市场营销、管理信息系统或信息管理、生产运作管理、质量管理、物流系统仿真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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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系 |
8 |
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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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经济系 |
7 |
财政学、保险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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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工程系 |
8 |
计算机科学、软件工程、通信工程、数字媒体、动漫等、教育技术学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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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系 |
7 |
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内燃机、交通运输、力学类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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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系 |
8 |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社会工作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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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化学工程系 |
6 |
制药工程、纺织工程、化工机械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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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工程系 |
7 |
结构工程、路桥、工程管理、建筑设计理论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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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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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计算科学系 |
8 |
应用数学、量子力学、光电子信息、统计学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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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系 |
3 |
服装艺术设计、动画设计、视觉传媒设计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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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
3 |
车辆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职业教育学、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信息、艺术设计(动漫设计)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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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系 |
10 |
机械设计及理论、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艺术类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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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 |
2 |
体育管理、体育社会学、体育保健学、体育舞蹈、跆拳道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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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 |
8 |
应用语言学、外国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翻译理论与实践等 |
教学、科研 |
博士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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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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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除车辆工程、建筑学、艺术类专业、统计学、国贸等专业可在一类重点院校中引进部分硕士研究生外,上述专业均要求为博士研究生。
2、如系(院)的学生数量增幅较大,则相关专业的招聘人数可适当增加。
3、欢迎将在2010年、2011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前来应聘,提前签约,凡办理提前签约手续的,在毕业时可享受签约当年的人才引进待遇。
4、学院将根据学生工作人员缺口的情况,每年适当接收机械类、土建类、财经及管理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艺术类的重点院校优秀硕士研究生从事学生工作。
联系单位:广西工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雷 云 韦显盛
电 话:0772-2687731 E-mail:gxutrsk@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东环路268号 邮政编码:54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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