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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县人民医院2009年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公告 | |||||||||||||||||||||||||||||||||||
为确保我院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体现整个招聘工作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隆昌县2009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名额及岗位要求 我院本次共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名额及岗位条件详见《隆昌县人民医院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 1、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中专2010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大、中专学历限内江市辖区户籍及内江市辖区生源考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范围招考。 4、考生如是在职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能报考。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隆昌县人事局干部股(隆昌县国土资源局七楼)。 3、报名时应出具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2009年前未就业毕业生的人事代理证,在职人员的单位同意报考材料,2010届毕业生的学校证明。 4、报考人员每人交考试考务费100元。 5、其它:须本人亲自报名,如实填写《隆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一经报名不能更改。户籍迁入时间以2009年9月1日以前迁入为准,出生年月时间以职位表要求为准。 6、审核:县人事局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各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对提交无效材料的人员和不符合报考规定者不予报名;对提交虚假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并登记在册,两年之内不能参加隆昌县各类公招考试。 五、开考时间 应聘人员数与应聘岗位数须在3:1以上方能开考。对于工作急需的岗位,报考人员较少,开考比例不到3:1的,须经县公招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缩减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指标。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两项之和为个人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又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时间:2009年12月1日上午9:00至11:30。 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和专业知识 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统一阅卷,当开公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时间:2009年12月3日 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程序:面试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号。在面试中均使用此号,一律不得使用真实姓名。考生依顺序号进行面试,采取隔离回避制。 面试内容:着重对考生的责任心与进取感、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核。卫生专业考生注重考核实际操作能力。 其他:面试人员须交纳面试费每人8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面试场者,视为自动放弃,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3、附加分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6号)和有关规定,截止报名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 根据四川省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规定,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在农村(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以外的乡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村组基层组织等)、社区(指导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连续工作2周年及以上县服务期满的,每工作满一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按比例折合后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安排在乡镇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志愿者,1年中在村组和社区工作累计满6个月以上的,视为1年农村、社区工作经历,按上述办法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送县人事局干部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提交证明材料时间截止报名结束。 七、体检和考核 1、体检和考核对象:对照招聘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一样时,按专业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身体检查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情况。 4、若体检和考核有不合格者,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结束后,向社会公告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情况反映,应以真实姓名向县人事局或县纪委监察局举报。 九、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合格考生的综合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同等条件下获得执业资格(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的人员优先聘用。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到县人事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签订三年的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监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隆昌县纪委、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对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对提交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类公招考试。 本简章由隆昌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详情请到人事局干部股咨询。咨询电话:0832——3991709 隆昌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832——3961327
隆昌县人民医院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隆昌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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