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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年11月12日(周四)下午3时
地点:新教学楼203室
专 业
条 件
备 注
心脏外科
1、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
2、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3、有三级综合医院从事本专业(ICU含呼吸、麻醉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曾担任科主任或学科带头人优先)。
4、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掌握本专业领域内先进的理论、技术,对本专业疑难病症有独到的见解。
5、爱岗敬业,恪守医疗职业道德规范,有较强的团队管理经验和能力,无不良执业记录。
6、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1、根据个人实际能力,可提供安家费、解决配偶工作等系列优惠待遇.
2、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待遇面议。
重症医学科
放射科
血液科
普外科
眼 科
肿瘤科
烧伤整形科
神经外科
肾病内科
超声科
其它临床科室
人 数
学历
学 历
其他条件
神经电生理、介入专业
2人
研究生
肿瘤学
1人
可根据个人情况提供学历津贴,低职称工资待遇高套,解决配偶工作等系列优惠待遇。
心血管内科
3人
消化内科
传染病学
风湿免疫
儿科(含新生儿)
重症医学
泌尿外科
4人
胸外科
骨外科
耳鼻咽喉
头颈外科
妇产科
麻醉学
颌面外科
放射介入
医学影像(超声、放射)
病 理
本 科
急诊医学
临床各专业
到管理部门
预防医学
影像技术
临床检验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
药 学
研究生及本科
护理学
20人
本科
眼视光学
(技术)
生 物 医
学 工 程
医事法律
卫生管理
医学统计
信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