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任教师岗位
(一)航海技术专业 4名 1、从事GMDSS普通操作员培训1名,男,40岁左右,条件要求(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通信、电子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知识与操作教学经历或不少于3个月的海上通信实习经历,并持有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通用操作员有效证书; (2)航海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甲类大副及以上的任资资格,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知识与操作教学实习经历,并持有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通用操作员有效证书; (3)持有一级、二级无线电电子员证书,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知识与操作教学经历。 2、从事“四小证”培训2名,男,40岁左右,条件要求: (1)“基本安全”培训项目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具有航海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船长、驾驶员、轮机长和轮机员;或具有不少于1年海上服务资历的航海类专业教师;②对基本安全培训全部内容应全面了解和掌握;③基本急救教员应具有一定的医务实践和经验,并具有一定的医学专业教育背景。 (2)“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项目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具有不少于1年的甲类大副及以上海上服务资历,并具有航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不少于1年海上服务资历的航海类专业教师;②具有救生艇筏、救助艇操纵、海上搜寻和救助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3)“高级消防”培训项目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具有不少于1年的甲类管理级船员海上服务资历,并具有航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②具有包括通晓船舶稳定性在内的良好船舶知识以及一定的防火安全实践经验和消防技术。 (4)“精通急救”培训项目须满足下列条件:①理论教员须满足下列条件:ⅰ.具有医科类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内、外科医生;ⅱ.具有相应的教学经验并熟悉培训纲要。②实训教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培训纲要并具有相应的教学经验。 3、从事《航海气象与海洋学》、《航海学》、《船舶结构与设备》等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1名,男,40岁左右,条件要求(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少于18个月甲类三副资历,且具有不少于2年的教学经验; (2)具有不少于1年的甲类三副资历,且具有驾驶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 3名 1、从事动力设备拆装项目评估及《船舶柴油机》、《船舶辅机》、《轮机维护与修理》、《船舶管理》等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 2、条件要求:男,3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甲类大管轮海上服务资历,并具有不少于2年的航海教学经历;(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海船三管轮及以上海上服务资历。 (三)船舶电气专业 1名 1、从事《船舶电气》等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 2、条件要求:男,35岁以下,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不少于2年的海船电机员海上资历;(2)具有船舶电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不少于1年的航海教学经历。 二、行政管理人员岗位 (一)教务处教学管理人员 1名 1、专业要求:航海技术 2、条件要求:男,40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学管理或教学秘书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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