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
接收简历Email : cqcjxy_renshichu@ 联系人:朱老师、梁老师、罗老师 公司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 |
公司简介 :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隶属于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地处重庆市永川区,是经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具有自主办学和独立颁发大学专科文凭资格的高等教育学校。学院是人事部、商务部表彰的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重庆市职教先进单位、重庆市最佳文明单位、中澳职教合作项目伙伴学校、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招生就业先进集体。 |
招聘职位 : |
>>> 专业技术人员 <<< 招聘人数:26 专业要求: 财政学(税务) | 金融学 | 财务管理 | 物流管理 | 会计学 | 等级要求 英语水平:英语四级 计算机水平:计算机2级 其他: (一)教授、博士研究生按照《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请登陆重庆财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招聘信息”栏查看)执行。 1、工资、津贴国家统发工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院内津贴按照学院内部分配方案执行。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研究生,院内津贴按照副教授待遇执行。 2、福利给付安家费,并提供一套只有使用权的住房。安家费5年内按月平均发放;在学院工作满96个月,并完成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任务后,住房归个人所有。具体标准如下:(1)既具有博士学位,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住房标准为140-160M ,安家费20万元。(2)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住房标准为110-130M ,安家费15万元。(3)博士研究生住房标准为90-100 M ,安家费10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配备工作电脑一台和笔记本电脑一台。科研启动经费标准:教授每人3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若自带科研项目(主持人),学院另给予资助。 4、配偶安置配偶若具有本科学历可随调,如配偶不符合学院调入人员要求,可协商解决其配偶工作问题。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入学,学院可帮助联系学校就读,入学赞助费由本人承担。 5、服务期限:60个月(含寒暑假)。(二)处级中干国家统发工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院内津贴按照学院内部分配方案执行。应聘者如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是博士研究生,按照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执行。(三)其他人员待遇按照国家政策及学院内部分配办法执行。四、应聘及考试、聘用方式应聘及考试、聘用等具体情况请登陆重庆财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ww***com[点击查看]),在“招聘信息”栏查看学院2009年第四季度招聘简章。学院网址:ww***com[点击查看] 电子信箱:cqcjxy_renshichu@ 联系电话:023-49835824(办) 13008315989 13637880063 联系人:梁老师 罗老师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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