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南京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南京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
公开招聘教师和学报编辑公告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是在中共广东省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10年应届
一、招聘职位
公开招聘职位4个,其中教师3人、学报编辑1人,具体专业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其中学报编辑仅限政治学专业。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
(2)学历要求为211工程大学和中央党校2010年应届
(3)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报考编辑职位的还须具备一定的文字编辑能力。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由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2、报名方式:采用信函方式报名。有意应聘者可登陆我校(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开招聘”网页,下载并填写《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公开招聘教研人员报名表》,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邮寄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3号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10050,联系人:林晓峰、吴瑞明,电话:020-83835024、020-83122214,传真:020-83835024。
个人详细简历可与报名表一并邮寄,也可发电子邮件至rsc@。
3、报名时间: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我校(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可登陆我校(院)网站“公开招聘”网页查询审核情况。通过资格审核者,按该网页提供的“打印准考证”功能自行打印准考证。
2、复审
报名者须在考试前1天,持准考证及有关资料到我校(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提交的资料:(1)身份证及复印件;(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复审合格者,准考证加盖公章正式生效。
(三)考试
考试由我校(院)于12月中下旬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理论实践及研究成果,考生可自选题目,每人试讲30分钟,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报考编辑岗位的为编辑业务实操测试)。试讲按百分制计算成绩,8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我校(院)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试讲评审。面试评委小组由校(院)有关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教授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
(四)体检
我校(院)根据拟聘人数和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组织考察(考核)
我校(院)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经我校(院)委会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校(院)网站公示7天。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校(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先行签定聘用协议,待聘用人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2010年应届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开招聘”页面查询。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20-83122905。
附件:《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公开招聘教研人员报名表》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广东行政学院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