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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南靖县殡仪馆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南靖县殡仪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学历范围:已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2、年龄范围:在18至35周岁(1974年11月23日至1991年10月23日出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殡仪服务事业;
2、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3、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09年南靖县殡仪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1日-23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 南靖县人事局(江滨路140号)。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 报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数比例达不到3:1的,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三、笔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时间:2009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时。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加分标准:笔试成绩加分标准按照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 的志愿者),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笔试成绩加5分。有关加分证明件应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笔试成绩加分不受满分的限制。
4、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考试用具。
四、面试时间和内容
1、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数 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为社会公共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5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考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
3、面试由县人事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由人事局负责组织。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人事局、用人单位共同负责。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六、其他
1、本方案由南靖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
2009年南靖县殡仪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招聘单位 |
招聘职位 |
经费来源 |
招聘人数 |
职位条件 |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学历类别 |
专业 |
面向范围 |
||||
南靖县殡仪馆 |
火化(整容)工 |
自收自支 |
3 |
男 |
18-35 |
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及相关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