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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

(全职,发布于2009-11-16)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成都
  • 职位:2009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教辅人员公告
  • 信息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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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

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教辅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对省属高等院校教师、科研、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函〔2009〕98号)等文件的规定和省人事厅核准的我校2009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公招计划"(川人办发[2009]233号),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将于2009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及教辅专业技术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和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网[ww***.cn[点击查看]]上发布)。

一、 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

国有事业

花牌坊校区:

成都市花牌坊街2号

郫县校区:

郫县中信大道1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

         

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91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四川省唯一的一所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隶属四川省教育厅,面向全国招生。在近百年办学历史中,学校发扬"学做合一"的优良传统,始终坚持培养高素质的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机电工程等应用型人才,走以工为主,工、管、文、理多学科发展的道路,努力办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为申办本科学校创造条件。学校现设9系2部,共开设40余个专科专业,现有各类在校学生一万余人。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一大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形成了以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为代表的一大批教学科研成果。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学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教辅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1)相关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0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本次招聘名额合计35名,均为编制内聘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要求。

(3)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留用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1.选择岗位

报考者登录学校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30日9:00起至2009年12月4日17:00时止。

报名程序:报名网站为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cn[点击查看]](以下简称学校网站)。报考者登录学校网站报名并填写《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教辅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1-3,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小于50KB的JPG格式近期免冠照片,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学校报名网反馈报考者。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考生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确认和省人事厅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3.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本市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09年12月8日17:00前直接到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花牌坊校区),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费50元,确认后可从学校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外地报考者经电话与学校人事处确认后,可先打印准考证,笔试当天缴纳笔试费50元。

4.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校报省教育厅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2009年12月9日在报名网上向社会公布。

岗位调减或取消的考生于12月11日16:00前先到学校人事处签字确认后,再凭领款条到学校财务处领取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  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日期为2009年12月12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下同)于指定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其报考资格。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和形式

笔试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具体范围和参考资料见公告附件1-2。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应聘岗位编码为200914、200919至200920、200923至200927的岗位笔试为闭卷考试;其他招聘岗位笔试采取开卷考试方式,内容为编写教案。

3.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09年12月11日16∶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学校人事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2号办公楼234室,联系电话:87798751),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4.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于2009年12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登录我校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二)  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学校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可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于2009年12月2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本人,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12月24日9:00至17:00。

资格审查地点:成都市花牌坊街2号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资格审查须携带的材料:

(1)《报考信息表》一式3份(请从学校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附近期免冠照片);

(2)自荐材料1份(手写签名);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职称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大学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8)外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参加考试的带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

(9)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代表性成果、获奖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

其中(1)-(4)项为必备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按《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教辅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拟聘岗位的有关要求提供。面试资格审查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缺少上述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因上述原因产生的面试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缴费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于2009年12月25日在学校人事处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4.面试时间

面试于2009年12月26日进行。报考者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于《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考场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时间30分钟,满分为100分,包含专业考核和综合面试。

应聘岗位编码为200901至200913、200915至200922岗位的报考者,面试第一段为试讲、第二段为综合性面试,时间各为15分钟。应聘岗位编码为200914、200923至200927岗位的报考者,面试第一段为专业技能测试、第二段为综合性面试,时间各为15分钟。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1)专业考核

应聘岗位编码为200901至200913、200915至200922岗位的报考者,试讲时需提供教案。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试讲题目于2009年12月25日由报考者在办理面试手续时现场抽签确定。

应聘岗位编码为200914、200923至200927岗位者的专业技能测试题目由报考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

专业考核的基本内容在公告附件1-2确定的参考教材范围内产生。

(2)综合性面试

综合性面试形式为各岗位相关知识现场答辩及综合素质考核。答辩题目由报考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

考核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缺考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面试成绩×70%。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学校于2009年12月28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同时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在考试总成绩公布后的七日内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名单等随考试总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以及未在单位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项目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替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学校提出,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人选。如该岗位所有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在此阶段发现某岗位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学位证、毕业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自负且该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 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保留拟聘资格,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因被公示人被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报送省人事厅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鲜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等有效书面材料。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4. 201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人事厅审核确认。省人事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学校凭省人事厅的确认批复,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到学校报到,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以及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学校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上级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8-87798751(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 028-87766026(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监审处)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028-86741450(四川省人事厅监察室)

 

附件1-1:《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教辅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1-2:《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教辅人员复习参考教材》

附件1-3:《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教辅人员报考信息表》

 

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

二OO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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