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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淄川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为区畜牧兽医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人,采取定向招聘的办法为各乡镇、开发区畜牧兽医站招聘工作人员18人。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区畜牧兽医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范围和条件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预防兽医学。
已具有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乡镇、开发区畜牧兽医站招聘人员的范围和条件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乡镇、开发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
(1)现乡镇、开发区畜牧兽医站在编人员;
(2)不在乡镇、开发区畜牧兽医站岗位工作的畜牧兽医专业人员;
(3)2009年10月31日前从事畜牧兽医工作现仍在畜牧兽医工作岗位上的人员。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计划
1、面向社会为区畜牧兽医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人;
2、从每个乡镇、开发区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各招聘1人,共18人。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区人事局干部科(区政府院内东楼四楼)
(三)具体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
1、区畜牧兽医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登录"淄川人才网"(网址:ww***com[点击查看])下载并打印《淄川区招聘畜牧兽医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淄川区招聘畜牧兽医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式一份,同时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各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报考人员同时交纳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其中一张贴到报名表上。对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且本人不能提供原始证明材料的,不准其报考。
2、乡镇、开发区畜牧兽医站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以乡镇、开发区为单位进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到所在乡镇、开发区领取填写《淄川区招聘畜牧兽医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淄川区招聘畜牧兽医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网上下载地址:ww***com[点击查看],用A4纸打印),由乡镇、开发区党委进行资格初审,同意报考的,在所在乡镇、开发区政府门口张榜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受理电话:区纪委5181264,区人事局:5181275,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单位统一到区人事局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属于现乡镇、开发区畜牧兽医站在编人员的要提供编委办公室提供的编制证明材料,属于畜牧兽医专业的人员需要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目前从事畜牧兽医工作的人员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公示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有表彰奖励情况并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表彰奖励证书及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报考人员同时交纳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其中一张贴到报名表上。对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且本人不能提供原始证明材料的,不准其报考。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公示、资格复核后,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4、2009年11月24日下午1:30-5:00在区人事局干部科统一发放《准考证》,报考区畜牧兽医局的人员由本人凭报名发票领取,报考乡镇、开发区畜牧兽医站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凭报名发票统一领取。同时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
四、考试和考核(总分100分)
(一)区畜牧兽医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由区里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50分)。
笔试内容:畜牧兽医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按照50%折算。
考试时间:2009年11月26日上午(8:30-10:00);
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说明。
2、面试(50分)。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按照50%折算。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乡镇、开发区畜牧兽医站定向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20分)
笔试内容:畜牧兽医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2009年11月26日 (上午8:30-10:00)
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说明
为体现公平原则,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参加面试和考核。最低分数线按照参加笔试人数80%的比例来划定。笔试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按2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分。
(2)面试(20分)
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按2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2、考核
考核由区纪委和人事局具体负责组织。考核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度等,考核主要采取领导评价、民主测评、工作年限计分和表彰奖励加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领导评价(20分)
参加范围为乡镇、开发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评价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基本情况,并将评价情况量化为分值,进行书面打分。评价按百分制计分,成绩按20%比例计入总分。同时召集相关人员谈话进一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
(2)民主测评(20分)
参加测评的人员为乡镇、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投票设优秀(20分)、称职(15分)、基本称职(10分)和不称职(0分),得分按有效票的平均分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工作年限计分(10分)。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中工作年限最长的计为10分,其他人员根据工作年限长短按权重进行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剩余的月数按权重进行折算。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09年10月31日,以2009年10月31日前本人档案中记载的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工作年限为准。工作年限分值占总成绩的10%。
(4)表彰奖励加分项(10分)
①对受到全国、省、市、区党委、政府表彰的报考人员,分别加10分、6分、4分、2分;
②对受到全国、省、市、区党委、政府部门表彰的优秀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分别加10分、6分、4分、2分。
取得两项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按表彰的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考试、考核工作由区里统一组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及是否应回避等全面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
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如果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再通过增加面试来确定。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其他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 "淄川人才网"(网址:ww***com[点击查看])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区纪委、区人事局调查核实,提出认定意见;对认定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聘用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已参加工作且见习期满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新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检查
严格考试纪律,整个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5181275 (人事局)
监督电话:5181264 (监察局)
八、附件
附件1:淄川区招聘畜牧兽医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淄川区招聘畜牧兽医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淄川区人事局
200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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